思茅区社区党员分类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5-30 09:37:53 点击率:177
思茅区社区党员分类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社区党员队伍实际,对党员进行分类教育管理,提升社区党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社区各类党员在服务居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社区党员分类教育管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章和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针对社区党员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不同的党员群体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提高党员队伍的管理水平,努力建成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党员队伍,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第三条 实施社区党员分类教育管理,要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必须坚持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的原则。
第二章 分类教育管理
第四条 按照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的要求,根据党员的年龄、职业、工作等不同特征,把社区党员队伍分为在职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离退休党员、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等五大类,分类建档,优化教育管理。
第五条 在职党员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领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要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共产党员,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以自身的模范行动感染群众、影响群众,为社区建设发挥作用。实行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的“立体管理”。居住在社区但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在职党员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听取社区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并把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活动情况作为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目标管理和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组织关系在社区的在职党员要积极开展党员示范楼院、党员示范小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采取建立党员活动记实卡、党员学分制管理等办法,记载党员学习、发挥作用等情况,并向所在单位反馈,形成双向联系,双向服务的立体式管理。社区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按照自愿就近、灵活务实的原则,通过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方式,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医疗保健、法律咨询、文体娱乐、科技宣传、环境保洁、治安保卫等方面的志愿活动。
第六条 下岗失业党员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创业或再就业,感召党员自立自强,加强劳动保障、权益保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教育。实行带领就业、带头发展的“双带管理”。要求下岗失业党员在群众中带头再就业,带领下岗职工发展、再就业。建立下岗失业党员基本情况和就业意愿等在内的工作档案,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举办再就业培训班、提供岗位信息等形式,为下岗失业党员开展职业培训,鼓励他们树立就业信心,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积极为他们推荐就业岗位,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业待业人员的就业工作。
第七条 无职党员实行自愿选岗和组织配岗相结合的“设岗定责管理”。针对党员的年龄、文化、素质、分布状况及家庭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组织设岗、党员自愿选岗和组织配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对党员履岗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将其作为评选各类先进的依据,及时公开党员的履岗情况和考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 流动党员要教育他们在外出期间不忘党员本色,遵纪守法、文明经商,自觉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实行一本证、一人联、一季访、一年评等四个一“跟踪管理”。成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明确社区党组织1名成员作为负责人,建立流动党员档案,落实服务措施,加强教育培训,抓好日常管理。
第九条 离退休党员要开展保健知识讲座,送学、送资料上门,鼓励参与社区服务、美化环境、维护社会治安,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发挥作用。实行量力而行、重在实效的“关爱管理”。建立离退休党员管理台账,定时定点有选择地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向他们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掌握其思想情况,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的“余热”,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对60岁以上的老党员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对身体健康的老党员,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对有专业特长的老党员,动员他们参加相应项目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协助社区开展政策宣传、治安巡逻、民事调解、环境卫生等工作,在丰富个人生活的同时为社区群众做点实事。积极主动为老党员举办“党员政治生日”和“党的生日”庆祝会,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共思茅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