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关于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意见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02 07:55:21 点击率:70
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关于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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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及其闭会期间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思茅区实际,对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重大意义
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有利于扩大党内民主。党代表在任期内,不仅可以在党代表大会上直接参与党内事务,而且在闭会期间,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议事,进一步拓宽党代表在任期内表达意见和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渠道,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激发广大党员主动关心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有利于形成党内良好的民主政治氛围。
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可以把党委和领导班子直接置于党代表的经常监督之下。特别是随着相应的委员联系党代表、党委重大决策向委员会通报、党委民主生活会事先征求党代表意见、党代表民主评议等制度的建立,不仅拓宽了监督的渠道,更加健全了监督制度。
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党代表大会代表是党组织与党员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组织履职的强力监督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有利于调动党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深入基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有利于党代表充分发挥作用。长期以来,党代表的作用只体现在开会的几天时间,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后,使党代表联系党员、反映民意、调查研究、参与决策、民主评议、开展监督作用从“一次性”变为“经常性”。
二、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为目的,以发扬和扩大党内民主,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为着力点,以建立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形成领导核心突出、党内决策科学、民主监督有力、党员作用发挥充分的运行机制,为促进思茅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权威,通过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度,使区委的工作始终处于区党代表大会领导之下,处于区党代表的监督之下,组织和带领广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扩大党内民主原则。进一步拓宽广大党员表达意见和参与党内重大事项决策的渠道,建立健全区党代表发挥作用的相关制度,真正发挥区党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提高区委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增强区委决策在广大党员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坚持注重实效原则。将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提高;通过提高区党代表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发挥区党代表在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作用,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的职权
(一)党代表大会职权。区党代表大会是全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每届区党代表大会任期5年,区党代表大会的召开由区委召集。大会的主要职权:
1、听取和审查区委、区纪委工作报告;
2、选举或增补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区纪委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3、讨论并决定全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
4、听取和审查区委提请的其他事项。
(二)党代表的职权。
区党代表在任期内行使以下职权:
1、在区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听取和审查大会提交的报告,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2、在区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3、向区党代表大会或区委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提案和提议;
4、对区委、区纪委及其成员在履行职责、党内重大问题决策、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5、参加区党代表大会或区委组织的活动;
6、受区党代表大会或区委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四、加强党代表的管理,提高党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党代表资格管理。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区党代表,通过区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即获得代表资格,任期与区党代表大会届期相同。代表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辞去党代表职务、停止或终止代表资格、罢免区党代表。区党代表出现缺额原则上不予增补。确因工作需要增补的,由区委决定。
(二)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辅导和组织视察、调研等方式,对区党代表进行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党内情况通报。区委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代表团(组)长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各级党委(工委)、纪工委要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印发文件、简报等形式,向区党代表通报党内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重要情况。
(四)年度考核评议。对区党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由选举单位所在的党组织结合年度党员评议工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由选举单位所在党组织整理后上报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顺利开展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开展好代表任期制工作,决定成立区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负责提案提议的收集和整理、党代表的联络服务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落实保障机制。区党代表大会的会务工作由区委办牵头,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相关单位协助落实。区党代表出席区党代表大会和在闭会期间参加调研、视察、质询和评议等活动,所在单位要给予时间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区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所涉及的单位党组织必须限期给予认真负责的办理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诿或拒绝。
(三)有序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区委组织部要抓好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代表任期制工作的指导。各乡(镇)党委要参照区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开展,有序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
(四)加强总结宣传。加强对区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发展完善,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制度。大力宣传区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切实增强区党代表的政治荣誉感和自豪感,不断提高他们参与党内事务的主动性、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