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四举措全面落实行政效能问责办法
作者:思茅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11-20 14:59:56 点击率:13
为进一步改进窗口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思茅区行政效能问责办法》。一是加强对服务大厅和窗口的管理。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之制及窗口AB角等工作制度,要求机关和窗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耐心细致、热情周到。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认真梳理法制办第五轮清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及时与进驻中心窗口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介,对《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进行公开。四是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各窗口片区责任人及时开展跟踪督查,对服务群众态度冷漠、作风粗暴、效率低下的窗口工作人员和对项目落地跟进不及时、推诿扯皮的窗口单位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