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出台《西盟县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西盟县委组织部 陈江仙 发布时间:2014-11-26 15:13:49 点击率:353
11月25日,西盟县针对新形势下干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结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发挥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以下简称“改非”干部)作用的“8条措施”,围绕发挥干部作用这个重点,经县委组织部调研、起草,县委讨论、研究,决定出台《西盟县加强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五章共二十一条,从明确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工作安排、请销假制度等方面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纪律、监督进行了规范,提出了非领导职务干部半年考核办法、请销假程序、日常考勤制度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工作,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要求,各单位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分别向县委组织部上报“改非”干部每月考勤情况,对不服从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工作职责,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改非”干部,单位主要领导将及时进行找谈或给予批评教育。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改非”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查,对单位教育批评无效的,将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节按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退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