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作者:西盟县 发布时间:2011-05-21 16:08:02 点击率:175
西盟县立足资源优势,把村集体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社会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化解村级债务,70%以上行政村年可支配收入达1万元以上,10%以上行政村年可支配收入达3万元以上,着力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
盘活资源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各村土地集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理清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属于集体未承包的土地,建立承包关系,实行有偿使用,每亩每年收取一定的土地承包费;属于集体已经发包给农户,但荒芜、闲置的土地,在不改变承包经营权、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村级集体采取反租外包的方式,每亩每年收取一定的土地承包费;属于集体荒山、荒地、荒坡、荒沟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公开拍卖其经营权。在行政村区域内进行的农产业、矿藏、水电、旅游等开发的,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者以资金、土地参股等方式,加大开放开发力度,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拓宽服务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一是为企业提供服务。针对云胶西盟分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国营胶和私营胶园四至界线不清,产品收购中存在私卖、偷卖国营胶产品”等问题,由涉及橡胶种植的15个村委会协助云胶西盟分公司加强胶园管理,公司按照村委会行政区域内的橡胶种植面积,按照中幼林胶园2.00元/亩﹒年、开割胶园4.00元/亩﹒年的标准补助各村,年内涉及云胶西盟分公司作业区的15个村均集体收入可达2万元左右。二是服务产业发展。村“两委”班子积极主动为在村委会行政区域内开发种植橡胶、茶叶、咖啡等产业的种植大户办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手续,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指导等服务工作,种植大户投产后按照种植面积和产量,每年为该村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三是鼓励创办实体经济。创办“农家乐”,发展养殖业和旅游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今年以来,共扶持发展“农家乐”3户,扶持资金2万元;发展养猪2个村、养鱼1个村;组建农村文艺宣传队1个。
政策扶持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制定扶持政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茶产业规模在200亩以上的,成活后县财政每株补助0.12元,建盖茶叶初制所的根据种植面积补助2至5万元,组建茶叶专业合作组织的每个补助3000元;发展竹子产业的成活后每株补助6至10元;发展林产业的享受中低产林改造每亩120元的补助。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对未完成任务的村从从县财政拨付的2万元工作经费中按照一定比例扣除,超额完成任务的村,给予适当奖励,调动村“两委”班子抓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实行县直单位扶持挂钩联系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制度,要求各挂钩扶贫单位每年至少为联系村解决5000元的集体经济发展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