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行“对口帮扶五结合”激发农村生产力发展活性
作者:县政府办、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1-06-30 10:48:57 点击率:69
我县在实施上海对口帮扶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研究并改进扶贫开发工作方法,采取“整合项目,集中投入,整村推进”策略,实行“对口帮扶五结合”,全面激发农村生产力发展活性,切实解决过去点多面广、投入分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不断提高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成效。 对口帮扶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对口帮扶的突破口,强力推进农村民房建设、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建设、乡村公路修筑、农村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配套配齐等项目建设,使农村群众(尤其是贫困和特困的佤族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决策成果。 对口帮扶与农业产业培植相结合。结合我县实际,将对口帮扶作为带动农业产业发展的有利契机和重要途径。围绕“组组有产业、家家有收入”的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制定农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快农业产业培植步伐。 对口帮扶与农村群众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相结合。在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过程当中,农村群众既是农村生产力的核心部分,又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主力。我县把农村群众作为对口帮扶的切入点,将全面提升农村群众的综合素质、增强农村生产力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狠抓落实。结合实施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加快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开展 “建设新农村、培养新农民、创造新生活”主题教育活动,对农村群众进行科技文化、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农村群众的思想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有了极大转变,脱贫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对口帮扶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将“发展党员、培养和锻炼党员干部”贯穿于对口帮扶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实战”中得到历练。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带领农村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增强组织战斗力,真正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对口帮扶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结合对口帮扶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等领域的宣传和教育,及时排查和化解各种农村矛盾纠纷,严防邪教组织的渗透和破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一个安定、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