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书记要发挥好三个作用
作者:镇沅县委组织部 王开发 发布时间:2013-02-06 16:34:05 点击率:72
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对定级为“一般”和“较差”的党组织,由所属党委负责100%选派常务书记和党建指导员。
工作中,各党委在认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搞清楚各基层党组织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根据需要选派常务书记。
常务书记如何发挥作用?所选派的常务书记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基层组织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县域经济社会“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班子建设等实际问题,发挥“指导、帮助、协调”三个作用。
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结合“赶超发展先锋行动”,深入走访调研,分析本地资源优势、本部门职能优势,理清发展思路,调整产业结构,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帮助所挂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广大党员群众提供致富信息,带动全体村民共同致富。
要帮助基层党组织建强班子,完善制度。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重点抓好班子不健全的党组织的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党员队伍纯洁机制、村规民约等制度规范,确保村级班子关系顺、决策科学、运转高效、执行有力。
要积极协调好上下级之间、党员干部群众之间的关系,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做到指导不领导,到位不越位,参谋不决策,参与不包办,服务不添乱。常务书记要和驻村新农村指导员、“四群”工作队员一道,积极参加所驻村党组织活动,积极参与各项经济社会工作。对常务书记实行定期督查考核,对工作成效不明显、不适合驻村工作的常务书记,组织部门可要求原单位予以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