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豪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作者:王正志 发布时间:2015-04-29 08:27:27 点击率:398
4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明星主持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和票决有关人事任命。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罗舜提请,李英豪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永红提请,高勇、肖国梅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检察员。
在干部任命前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和提请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票决方式,任命李英豪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勇、肖国梅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检察员。苏明星为其颁发当选证书,李英豪作了任职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