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高位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作者:组织部 王金萍 发布时间:2011-08-17 11:08:14 点击率:75
镇沅县采取“抓统筹、抓规划、抓筹资、抓共建、抓管理”的方式高位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把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群众之家。
抓统筹,破解活动场所“用地难”。镇沅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用地矛盾突出。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综合利用”的原则,利用统筹公共用地、盘活原有用地、规划旧城改造用地等方式,合理布点,破解活动场所“用地难”。按板镇社区在原有用地上改扩建,建筑面积608m2;恩乐镇城关社区拟从原址搬迁到县城西北片区项目开发中调配公产房拆除重建,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500m2,占地2.5亩。全县2个社区面积都突破了400 m2。
抓规划,破解活动场所“使用难”。 在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中,以“建好一个项目、打造一个亮点、造福一方群众”为目标,结合社区人口数量、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社区办公用房、活动用房和服务设施,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功能布局,实现场所共建、一室多用,盘活存量,确保质量。恩乐镇城关社区拟建为框架结构,5层楼层,计划把恩乐镇社区服务中心、文化站、劳动保障所办公用房纳入共同建设,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其中中心服务大厅200m2;工作业务用房400m2;多功能活动保障用房200m2;会议室120m2;图书室120m2;老年活动室100m2;多功能健身房200m2;资源共享工程室80m2;警务室80m2;档案室60m2。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调解、城市管理、老龄、文化、体育、宣传、教育、民政、劳动、残联、计生、青年、妇女等事务性工作,纳入“一站式”窗口服务项目,设立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解决困难群众的就业诉求、职业培训、社区救助、求助帮扶等专项请求,形成分工协作的社区服务网络和人民调解联动服务机制,以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业。真正将社区打造成为服务居民、方便群众的“红色驿站”,确保活动场所发挥最大效益。
抓筹资,破解活动场所“资金难”。为有效解决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瓶颈”问题,镇沅县采取省级财政投入一点、市级财政支持一点、县配套一点、部门资源整合一点、驻区单位赞助一点、社会资金筹措一点“六个一点”的办法拓宽筹资渠道,有力保障了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的顺利实施。在财政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资65万元于2010年对按板镇社区进行拆除重建,并配齐了办公设备;恩乐镇城关社区建设预计需投入资金300万元,计划争取列入国家、省、市社区服务建设项目,县财政、发改、组织、文体、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整合项目资金完成建设任务。
抓共建,破解活动场所“建设难”。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结合部门实际积极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和倾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县民政局负责牵头抓总,做好社区基本设施建设的基础工作,并指导恩乐镇抓好社区基本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建设的进展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县委组织部负责会同民政局,做好督促、协调指导工作,并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社区基本设施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社区基本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立项及相关手续的审批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县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拨付管理,督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社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现有场地,因地制宜,按照标准完成社区活动场所和办公用房的规划选址和设计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社区基本设施建设用地的相关问题,并及时办理社区基本设施建设用地的相关审批手续。县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在社区基本设施建设工作中的行政效能进行监督。
抓督查,把好活动场所建设质量进度关。为确保201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规划编制、项目科研、项目初设、资金筹措、土地落实、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工作的具体指导,确保社区活动场所建设进度和质量。坚持“三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名义挪用、截留、挤占建设资金;严禁随意更改建设规划、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严禁不按程序招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健康发展。建立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一月一报、资金报帐、资金审计、项目验收等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委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报的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