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四项措施”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作者:组织部 王金萍 发布时间:2011-10-27 17:18:18 点击率:57
镇沅县采取四项措施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确保社区活动场所按时保质完成,使其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一站式”服务中心,更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定职责。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县财政、民政、住建、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协调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县委与各成员单位签定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开设 “绿色通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两个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顺利实施。
亮承诺。将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县委书记、县长、组织部长和相关单位(部门)创先争优单位、个人承诺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领导挂钩包建制度,做到任务完不成不脱钩、质量不达标不脱钩、附属工程完不成不脱钩,对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和领导将进行问责。形成县委主导,乡(镇)党委主抓,社区党总支为主体,相关部门和挂钩领导四级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
强保障。结合镇沅实际,采取向上级争取一块、财政配套一块、挂钩单位支持一块、社区自筹一块的方法,统筹考虑,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省、市“以奖代补”资金补助为辅,整合财政、民政、发改等部门的资金,多方筹措建设经费。目前,按板镇社区一期工程建设已到位资金35万元;恩乐镇城关社区建设已整合县级部门142万元。严格落实“开发建设单位新建住宅小区要按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为社区提供工作用房和公益用房”的规定,目前,县城哀牢小镇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资助社区活动场所建设资金115万元。
抓共建。把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列为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会同民政局做好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势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