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委宣传部采取措施落实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作者:宣传部 王正志 发布时间:2012-09-05 16:13:09 点击率:31
近期,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近日,镇沅县委宣传部组织学习其精神,提高县级和城乡基层文化队伍工作积极性。
《意见》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心在基层、着力点在基层,队伍是关键、是保证。全市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还存在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国际理顺、队伍建设投入力度不够、能力素质还不够高等薄弱环节。
《意见》规定,乡镇党委委员原则上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农村行政村、城镇各社区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宣传文化服务工作,工作人员由所在县(区)每月适当给予宣传文化工作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文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将县级和城乡基层文化干部轮训一遍。要健全完善面向基层宣传文化队伍的表彰激励机制,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设立“丹心为民”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其中60%的名额用于表彰县级以下基层优秀宣传文化工作者。要加大县级和城乡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保障力度,从2013年起,市委宣传部每年从市级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10%的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重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县级党委宣传部及乡镇宣传文化队伍建设。
通过学习,县委宣传部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必将大大提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县级和城乡基层文化干部要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争取市级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