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建立“四项制度”实施领导点评
作者:创先办 王丽华 发布时间:2011-12-07 11:15:09 点击率:59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镇沅建立“四项制度”实施领导点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点评台帐。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领导点评表和基层党组织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对点评领导、点评对象、点评方式、点评时间、点评意见和整改措施建立台帐。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开展点评过程中详细记录点评意见,建立健全点评台帐,并将点评台帐报上级党组织和县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点评台帐和公开承诺台帐进行不定期督查,防止领导点评走过场、不到位;
二是建立督导机制。把领导是否进行点评、点评是否有效,列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由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适时下发工作提示,对领导点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点评工作不到位的,由上级党委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及时发现、宣传和推广领导点评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进而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增强创先争优动力和积极性,形成上下一盘棋、统筹谋发展的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反馈制度。对领导点评的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向基层党组织或党员进行反馈,督促他们及时整改,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点评领导汇报;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建立领导点评长效机制,把领导点评情况纳入专项考核内容,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用制度管人管事,对领导点评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肯定,对开展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截至目前,全县共查摆问题56个,提出有效整改措施62条;19个基层党委,507个支部(总支)开展点评147次,被点评党员26583人次。各基层党组织承诺2746项,兑现2518项;党员承诺48953件,兑现4236件,其余承诺将在年底前全部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