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简报第六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25 16:04:58 点击率:100
群 众 工 作 简 报
第 六 期
2011年8月31日
提要:●我县多措并举全力维护市党代会期间社会稳定
●我县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努力构筑和谐劳动关系
我县多措并举全力维护市党代会期间社会稳定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于2011年8月16至19日在普洱市召开,我县切实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期间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一、认真落实各项维稳信访工作措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一)为确保我县在市党代会期间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县委政法委于8月10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第三次党代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镇政法〔2011〕33号),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及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并根据我县群体性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制定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市第三次党代会期间维稳信访工作方案》。8月15日,召开了县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党代会期间我县重点信访人员的包保责任单位和具体的负责人,由信访局和教育局组成劝返工作组到普洱市开展工作。
(二)全县各乡(镇)、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把党代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制度、应急预案紧密有序衔接,各项维稳措施全面周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本辖区绿色产业、移民安置、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认真组织排查,对企业军转、部分军队退役人员、银行协解人员、原民办教师、缠访闹访、非访等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严格落实了包保责任,做到人盯人、天天见、一天两见面,严防重点人员在党代会期间到市委、政府上访;在宣传舆论方面,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坚决防止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进行恶意炒作行为,特别是防止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制造事端,为市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三)在信访工作方面。严格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调查了解情况,随时掌握问题动向,认真做好信访人思想工作,妥善处置相关信访问题和信访行为,确保在市党代会期间我县无越级到市上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我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市党代会期间,实行每日接访制度,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在市党代会期间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确保在此期间发生的信访问题都能得到积极妥善的处置。
二、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一)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在市党代会期间综合我县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和措施,制发了《督查专报》5期,及时将我县党代会期间各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措施上报市委督查室。
(二)公安部门进一步收集掌握深层次的动态信息,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及时发现各类不稳定隐患,县维稳办根据情报作出预警。各乡(镇)、部门认真做好应急处突预案,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保证工作力量,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能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8月15日至20日各乡(镇)、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党代会期间值班制度,通过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维稳工作“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5时前将当天情况报县委政法委维稳办,县维稳办将当天全县情况汇总后于16时前报市维稳办。有效防止市党代会期间群体性上访事件和重点人员越级上访。
三、深入各乡(镇)、部门,对党代会期间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
市第三次党代会期间,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县委群众工作局、信访局、县610办抽调工作人员11人组成3个工作小组,对全县9个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市第三次党代会期间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进行督察,要求在市第三次党代会期间认真做好各自辖区、行业内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理清思路,整合力量,结合普洱市“三五”工作法,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为镇沅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和睦、经济更加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委政法委 肖文)
我县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努力构筑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镇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推行为民服务五项制度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调整劳动关系的思路和方法,大力开展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为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有序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强化。上半年,发放、审核《劳动用工登记证》125家,用工登记4568人,签订劳动合同4364人,合同签订率为96%,完成任务98%的97.9%,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率达5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29%,完成任务80%的36.2%。
二是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上半年,执法年审用人单位303户,其中:非企业166户、企业(含个体)137户,涉及劳动者10250人,追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0户5万元;补签、续签劳动合同43户1125人。
三是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违法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巡视面达50%,完成任务85%的58.8%;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100%,完成任务95%的105%;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100%,为农民工追讨工资39万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