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奉献司法员许光泽
作者:陈红梅 发布时间:2013-06-28 14:27:54 点击率:169
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怀有颗心系百姓默默奉献之心,在基层司法行政一干就是15年;他,没有渊博的学识,却坚持着“活到老,学到老”的信念,虽然年过半百,却能够娴熟地利用五笔打字法在微机上写作;他,调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一方和谐稳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他就是镇沅县司法局勐大司法所所长许光泽。
许光泽,1961年1月出生,1998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2005年调任勐大司法所所长,期间,勐大司法所5年被县局评为优秀司法所,2002年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2007年被普洱市司法局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个人也受到了很多荣誉表彰,2002年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助理员”、2006年被普洱市评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2011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评为首届百佳“人民调解能手”、2012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在司法行政这条道路上,他用他的热心肠和敢于担当的精神谱写着一点一滴,他用他一肚子的基层工作经验和“鬼主意”调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筑牢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八年来,他主持调解纠纷400余件。
潜心钻研,提高调解技能
许光泽自担任勐大司法所所长来,始终以自已的职业道德为准则,认真钻研调解业务,认真探索人民调解新规律。在积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探索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化解新领域、新类型、新形式社会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在工作中,建立了接案来访制度,案件调解制度,回访制度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并针对不同矛盾采取不同方法,使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调解工作,能够做到依法、平等、自愿、尊重诉权的原则,使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深得老百姓的信任和支持。
2012年8月5日,一名50多岁的老汉来到司法所,怒火中烧声称一定要到法院起诉高某某,让高某某坐牢才解气。据老汉所述,他与高某某是同村村民,一天二人相约下象棋赌喝酒,因其中一盘高某某耍赖输棋拒酒,老汉不经意的一句话激怒了高某某,便遭高某某用酒瓶将其头部打伤,致自己头部左额叶脑挫伤血肿。
许光泽听后认为:两家是近邻,以前邻里关系一向很好,诉至法院后难免会伤及两家人多年的感情,纠纷可以小化。且两家人经济条件都较差,“打官司”既浪费钱财还耽误农活,故引导双方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并给予提供法律援助。
调解过程中,许光泽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通则》、《刑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并耐心疏导劝说双方当事人,经过一个下午的磨嘴皮,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高某主动赔礼道歉,并向老汉赔偿8500元。
恪尽职守,敢担当
勐大镇是镇沅县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乡镇,辖区面积869平方公里,辖24个村委会,357个村民小组,11265户43429人,属矛盾纠纷多发地,今天猪吃地、明天牛伤人…..遇到麻烦,不论大小,人们总是第一个想起他,不管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只要哪里有纠纷,他总是直冲一线,而两条腿和摩托车就是他常用的交通工具。面对这么繁杂众多的“活计”,他不拖、不推、不抱怨,永远保持着好心态,敢于去担当,竭力化解。他总说,那些看似鸡毛蒜皮的纠纷,在我眼里可都是大事,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流血事件。
勐大镇文卜村黑箐小组历来水资源都相对匮乏,本组村民李某等7户农户几十年来一直是在罗某的承包地里取水饮用。为方便取水,李某等人相约在罗某的地里修建了一个水池,但此举并未取得罗某的同意。罗某随即找到李某等人交涉未果,愤怒之下毁坏了水池,继而李某等人也采取过激行为,挖断了罗某家的水管。这么一闹,8户农户全失去生活饮用水来源。文卜村委会为此也是弄得焦头烂额,只好找到司法所,许光泽得知后认为此纠纷极有扩大态势的隐患,弄不好还会发生流血事件,事不宜迟,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一步摸清情况后他决定:先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单独进行疏导,再将双方当事人聚在一起进行面对面调解。经他的教育、疏导,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只要是使用该水源的村民都可以参加修建、维护水池。一场涉众纠纷平息了,8户农户饮水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在靛坑河水库水源渠西干渠坝头工程暨文补大桥工程征地补偿过程中,勐大镇文来村平地第一组村民吴某、谢某、张某、彭某四户人家对文补河桥头的一宗土地发生争议,四户农户各持其理,互不相让。指挥部及勐大镇政府多次协调未果,便求助于勐大司法所。许光泽勇挑重担,多次找到村干部及小组长调查取证,平地一组的老组长和现任组长都一致表态:当时四家分地时是24人,张某、彭某两户确实在文补桥头分到了土地。2012年12月7日许光泽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解决,当事人各自发表态度和理由,许光泽发现本案的难点在于:包产到户时此宗土地属于二类地,故未填入承包合同,当时平地第一组分地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吴某和谢某一直耕种此地,而张某、彭某两家包产到户后只耕种过二至三年,一直到此次征地补偿才主张权利。在调解过程中,许光泽以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为出发点,认真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政策,经过多方劝说蔬通,四户农户握手言和,达成了补偿分配方案的协议,确保工程能在12月15日准时开工。
技巧灵活,一“搅”就和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必须带着当事人的感情去做工作,要换位思考,找到矛盾双方的平衡点,将法律知识贯穿于通俗易懂的言语中,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务必讲究技巧,让人家心悦诚服。”他对我们这样说到,他丰富的调解经验,灵活多样的调解技巧,在他眼里似乎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于是人民开玩笑的称他 “搅所长”,再乱再复杂的矛盾,被他那么一搅,什么都能云开雾散。
一天,勐大镇文况村五一小组村民陈某在采脂过程中与同组村民李某就林地与承包土地发生争议。陈某说自己是在自家的林地范围内采脂,而李某却说陈某所采脂的林地属于自家,自己拥有1999年政府所发承包合同书,有明确的界线。双方从争吵到撕毁采脂袋,都在说对方的过错。
文况村多次调解,每次都不欢而散,双方的生产生活无法正常开展。文况村调解主任便找到老许,研究解决方案。掌握纠纷基本情况后,许光泽到林业站查阅了卷宗档案,并几次到争议林地查看界限,向当地群众了解情况。经核查证实李某在1999年1月填写承包合同时将四至界线范围填写到了文况水库确定的国有林范围,而陈某的林地也是五一村民小组将原文况水库的国有林划为了集体林。
紧接着,许光泽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文况村委会进行调解,他先是理清矛盾的来龙去脉,逐步向当事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国森林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仍然互不相让,咄咄逼人。许光泽便将双方当事人分开,与村调委其他成员分别做双方的工作,许光泽及其它调解人员对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向当事人讲明了在整个事件中的过错和责任,这才缓和了现场气氛,双方当事人慢慢说笑起来,最终签订了协议,重新明确了双方山林隔界。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量大、纠纷繁琐,烈日下、风雨里还是灯光下都有过他的身影,有的时候,从早到晚,忙了一天,到深夜才吃得上一口饭,有的时候苦口婆心却遭遇当事人的误解。他和他的摩托车不知走了多少山洼、多少沟箐……酸甜苦辣一言难尽。但每当看到一张张当事人由阴转晴的笑脸,一次次冰释前嫌的握手,一个个破镜重圆的家庭,他总笑着说:“这些不算什么,老百姓笑我就高兴。”这就是许光泽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用真情为群众化矛盾,用真心为老百姓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