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整治“吃空饷”问题
作者:普红宁 发布时间:2015-04-09 09:35:18 点击率:31
为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长期化、常态化,镇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去年开展的“吃空饷”整治工作上进一步完善自查工作,采取措施,做到不留死角。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患未然。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维护其严肃性,健全和完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发挥有关部门职能职责,相互联动,形成合力,持续对“吃空饷”问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形成对“吃空饷”问题的高压态势,确保清理核查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加快推进编办、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比对工作,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力度,把好人员“进出关”,严格执行公务员登记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统计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财政局要强化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人数与机构编制、人社部门信息的核对、比对,结合“吃空饷’’治理情况,进一步核实调整入库人员信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完善工资统发程序;审计局在部门预算执行、地方财政(单位财务)收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要把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是完善动态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日常管理工作,规范编制和人员信息基础台账和信息管理,严格人事管理流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处分、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退休、亡故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处理相应工资待遇,修改或核销人员信息资料。严肃查处打着借调、病事假等名义形成的“吃空饷’’行为。
三是严格追究,强化监督检查。对清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对清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并跟踪督查,确保集中治理实效。强化社会和群众监督,让清理核查工作阳光化、处理过程公正化、处理结果公开化,有效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