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多举措力保作风转变“落实”不“落空”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4 16:40:55 点击率:43
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活动扎实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及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监察局,为活动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会议、公开栏、标语等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凝心抓作风、合力提效能、全民优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
强化监督检查。从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抽调15名干部组成3个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电话随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公务车使用管理、上下班纪律、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法定节假日期间展开重点督查。今年以来,已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开展了3次“拉网式”大督查,18个单位和12名干部职工被通报批评。在电视台公布作风监督举报电话。组织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廉洁从政、违诺责任等方面,在县电视台和党务公开栏上承诺,其他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在干部职工大会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问责查处。严肃查处作风转变突出问题背后的腐败案件,涉嫌触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管理不严,同一单位一年内出现3件次以上(含3件次)违规违纪问题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县委、县政府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活动情况纳入2013年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进行奖惩,并作为单位、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