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五到位”促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现新突破
作者:杨朝华 发布时间:2011-12-09 09:43:15 点击率:197
为有效解决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中的问题,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适应新时期发展的要求,按照省、市相关精神,富源集中力量于
一、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宣传到位
一是切实加强对《关于对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1〕37号)和《关于认真开展县(市、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曲编办〔2011〕25号)文件的传达学习。
二是积极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向市委编办沟通。取得了县委、政府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做好评估工作的合力。
三是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全县政府机关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富办发〔2011〕42号)和《关于对富源县民政局等20个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的通知》(办字〔2011〕78号)文件,下发被评估部门和评估工作组成员,使被评估部门和工作组了解、参与、支持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方案制定到位
一是认真组织对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就10个部门“职责履行过程是否规范”发函征求县纪委、县人民法院、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意见,将情况整理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备查。
二是走访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在吃透省、市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富源县实际,形成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和评估打分表。
三是制定了评估工作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评估的内容,评估的具体对象和时间要求,以及评估的方法步骤和评估工作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等。
三、周密安排部署,职责履行到位
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推进评估工作的方法步骤及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评估机构,由纪检、组织、编办、财政和人社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5个评估工作组,每个评估工作组负责2个部门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三是专题召开评估工作会议,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吃透评估工作各项内容,熟练掌握评估工作方法步骤,讨论评估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使整个评估工作有的放失。
四、部门高度负责,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被评估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和评估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评,根据自查情况,填写评分表,为现场评估会议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是被评估部门对照省、市、县的要求,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与评估工作组进行沟通,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使整个评估工作进展顺利,任务完成圆满。
三是被评估部门认真收集整理现场评估备查材料,形成自查报告,将备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相关评估工作组。备查材料整洁、完备,痕迹管理规范。
五、认真总结经验,现场评估到位。
一是抓实现场评估,各评估工作组在听取被评估部门主要领导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汇报和召开座谈会后,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对被评估部门服务对象进行了走访。
二是写好评估报告,各评估工作组根据评估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评估报告及自查自评情况,讨论研究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评估报告,报县编委备案。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被评估部门的备查材料和自检自查报告,综合评定,认真总结,形成综合报告报市委编办、县委政府综合考核办公室和县编委。为下一阶段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检查提供经验、打好基础;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