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曲组干任公示(2012)第5号
作者:转载:曲靖党建网 发布时间:2012-04-18 08:49:01 点击率:102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曲组干任公示(2012)第5号
(总第134号)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关于实行干部任用公示制的通知》、《关于实施干部任用公示制的补充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内容的通知》的规定,现将高红子等六十位同志拟提任职务和工作实绩予以公示。
高红子,男,汉族,1964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陆良县板桥镇副镇长;陆良县工商局副局长;陆良县召夸镇镇长,马街镇党委书记;宣威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纪。现任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实绩: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以来,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抓好“3568”安保双基工程建设的实施,抓好加大非煤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的监管,积极组织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建一关一”措施,积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全市尾矿库安全整治通过省级验收,连续5年全市非煤矿山事故控制指标均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奠琼芬,女,汉族,1963年6月生,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富源县富村乡副乡长;富源县妇联主席;富源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现任曲靖市总工会副主席。
拟提拔为曲靖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正处)。
工作实绩:任市总工会副主席以来,不断探索完善维权机制,规范帮扶中心“四位一体”建设,广泛组织开展了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认真抓好分管的爱心帮扶、金秋助学、职工权益维护、劳模选树及管理、职工医疗互助、贷免扶补和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筹资600多万元,走访慰问困难职工5300户;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共办理补助生病住院职工130285人次。职工医疗互助工作连续7年被省总工会考核为一等奖,市互助中心获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本人2011年被省总工会表彰为全省经济技术创新先进个人。
陈金平,女,汉族,1963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省田坝煤矿生活服务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兼公司经理,职工医院党支部书记;曲靖市计生委副主任、市计生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静安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助理(挂职)。现任曲靖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市计生协会副会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正处)。
工作实绩:任市计生委副主任以来,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圆满完成“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制定了2009—2011年曲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分解责任书,组织开展了市计划生育协会系列保险工作,2011年投入“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500多万元;成功组织了以“生育关怀、传承梦想”为主题的“生育关怀——彩云之南在行动”曲靖行系列公益宣传活动。2005年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工作者”, 2010年组织开展的 “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名列全国第五,分管的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行动,2010、2011年连续2年被省计生协评为先进单位,获一等奖。
李卫东,男,汉族,1966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体育运动学校政教科副科长,教务科科长,训练科科长,副校长;曲靖市体育训练中心主任;曲靖市体育局副局长兼曲靖市体育训练中心主任。现任曲靖市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文化体育局党委副书记(正处)。
工作实绩:任市文化体育局副局长以来,着力推进竞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赛训制度、体教结合制度、体育人才培养输送制度、教练员教育培训制度,建成具有曲靖特色和战略定位的网络化、集约化、全市一盘棋的业余训练格局。探索推行联合办赛、多元办赛的曲靖模式,得到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普遍推广。组织培养输送世界冠军、奥运会亚军、全国冠军等20余名。全国女篮甲级联赛曲靖赛区连续三年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优秀赛区”。2011年曲靖市体育训练中心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50强“业余训练先进单位”称号。本人2010年被市政府授予“突出贡献教练员”称号。
张元明,男,汉族,1963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泽县劳动局副局长;会泽县雨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会泽县者海镇党委书记;会泽县政府副县长;曲靖市经委副主任。现任曲靖市工信委副主任。
拟提名为曲靖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正处)候选人。
工作实绩:任市工信委副主任以来,组织实施了一批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改造等重大节能技改工程,近三年争取各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4475万元。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程序,加强初审和现场核查,三年来完成了82户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初审认定,每年为企业减免税收1400万元左右。认真组织编制工业园区“十二五”发展工业循环经济规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节约降耗工作,组织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大示范项目。认真组织申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及时下达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王 敏,男,汉族,1964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0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东川市公安局新村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东川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政委;昆明市公安局东川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南盘江派出所所长;曲靖市公安局水务分局局长。现任曲靖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副支队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正处级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任市公安局水务分局局长期间,加强全市重点库区、水域治安防范和涉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00余起。任反恐怖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以来,系统谋划,建立健全了工作预案、成员单位责任等工作体系,建立了情报信息、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支队各项工作,组织查办了多起违法案件。本人先后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大走访”工作先进个人,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十一五”水务发展改革工作先进个人,个人荣立三等功1次。
郑五嗣,男,汉族,1959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行署公安处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曲靖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正处级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任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以来,注重调查研究,情报信息和调研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同级公安机关前列。加强督办工作,促进了各项重大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推进“大情报”系统深度应用,切实提高了服务实战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宣传推广曲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先进典型,凸显了曲靖公安工作的亮点。公安综合文秘工作考核多年保持全省同级公安机关第一。个人被省公安厅记三等功1次、被市公安局记三等功3次。
刘云芝,女,汉族,1959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宣威县信访办副主任;宣威县劳动人事局副局长;宣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陆良县委常委、县妇联主席,陆良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陆良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陆良县委副书记;曲靖人事局副局长。现任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处级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以来,及时组织分管科室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人事任免、公安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公务员选拔和流动调配、大学生村官管理、培训教育及考核奖励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1.3万余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5500余万元,参与处理突发事件90余件;创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与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工作基本实现了部队、军转干部、接收单位“三满意”;认真做好全市就业、职称考试工作,考试工作基本实现 “公开、公平、公正”的目标。
曾国生,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日报驻师宗记者站站长(副科);曲靖市委讲师团副团长;曲靖市委宣传部外宣科副科长;曲靖市文产办综合科副科长;罗平县板桥镇党委副书记(挂职)。现任曲靖市文产办综合科主任科员。
拟推荐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人选 。
工作实绩:在市文产办综合科工作以来,积极参与主题宣传和典型宣传,协调服务新闻媒体工作,2005年总结提炼的曲靖“5.17”隧道塌方救援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宣部全文转发。先后参与组织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市庆10周年等十余次大型对外宣传活动,参与处置热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20余起。在罗平县板桥镇挂职期间,协调整合资金139.05万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个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整乡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优秀挂职扶贫干部、第四批新农村建设“优秀工作队长”。
李姝烨,女,汉族,1975年11月生,大学学历, 民建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招商局国内综合科副主任科员,项目开发科主任科员;罗平县板桥镇副镇长(挂职)。现任曲靖市招商合作局国际合作科主任科员。
拟推荐为曲靖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工作实绩:到市招商局工作以来,多次参与完成了昆交会、东盟华商投资西南项目洽谈会等会议的筹备工作;参与征集招商项目,编制投资指南,为曲靖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基础材料。挂职任罗平县板桥镇副镇长期间,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帮助挂钩点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在2010年特大干旱期间,协调将玉马村的旱情在抗旱救灾大型电视公益晚会上播出,动员社会力量向玉马村捐款、捐物,帮助玉马村的抗旱建设。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8666整乡推进”优秀挂职扶贫干部。
刘涛礼,男,汉族,1961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地(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级秘书,督查科副科级秘书,督查科副科长,正科级秘书;曲靖市委督查室副主任(正科);曲靖市委办公室办文科副科长(正科);曲靖市委督查室副主任(正科);富源县后所镇党委副书记(挂职)。现任曲靖市委督查室决策督查科科长。
拟提拔为中共曲靖市委督查室督查专员(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委督查室决策督查科科长以来,负责起草了市委全会、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推进现场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和市委重要文件精神的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查通知、督查报告等文稿100多个,编报《督查专报》100多期(篇);积极认真完成省委办公厅交办的决策督查工作任务,为我市督查工作连续3年获全省党委系统一等奖作出了积极努力。挂职任富源县后所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切实履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长和指导员的职责,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叶卫东,男,汉族,1964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副科长;会泽县待补镇副镇长(挂职);曲靖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科长;富源县大河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党委副书记(挂职)。现任曲靖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科长。
拟提拔为中共曲靖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工作实绩:任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科长以来,组织培训党务干部460余名、新党员150余名、入党积极分子895名、发展党员131名。积极做好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创先争优”活动、省市党代表的推荐选举、春节慰问老党员、党员信息库建设及党员统计工作。2008年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连续到两个乡镇挂任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长,2009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优秀挂职干部”,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优秀工作队长”。
张 艳,女,汉族,1970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马龙县人事局副主任科员;曲靖市人事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曲靖市机构编制办公室综合科科长。现任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拟提拔为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委编办综合科科长以来,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服务编办中心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制,加强对全市机构编制数据的管理,促进了档案、文电、会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完成20个部门“三定”规定的审核工作和20余个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负责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本人2011年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韩雅娟,女,汉族,1967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行署办公室秘书七科副主任科员,机要文书科副主任科员,机要文书科副科长;富源县大河镇副镇长(挂职)。现任曲靖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书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政府办机要文书科科长以来,大力推进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牵头制定出台了《曲靖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公文文种使用和公文格式的意见》等系列制度和规定,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好公文评选、认真抓好公文培训,深入开展公文点评,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认真研究保密工作,牵头制定了系列保密制度。本人2010年被市妇联授予曲靖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连续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王琪国,男,汉族,1967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陆良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陆良县进出口公司副经理;陆良县活水乡党委副书记;陆良县林业局副局长;曲靖市信访局主任科员,信息管理科科长。现任曲靖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接访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工作实绩:任市信访局接访科科长以来,严格按政策耐心细致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协调和督促处理来访事项,带领科室人员累计接待来访群众近1万余人次,及时协调和督促化解信访积案近700余件,牵头受理社会矛盾纠纷130余件,其中直接牵头配合调解化解20余件;注重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规范接访程序,注重思考和调研,拟定了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节点有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40余个。撰写的信访工作文章被国家、省、市有关刊物采用,其中《人民信访》采用2篇。
尹士端,男,汉族,1967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8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师宗县委党校副校长,常务副校长。现任曲靖市委党校函授处副处长、对外培训中心主任。
拟提拔为中共曲靖市委党校教务处处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师宗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积极投入学校建设,完成对学校的全面改造。注重抓好组织培训和对外培训,在乡镇开设大专班,提高“两委”干部的学历层次。任曲靖市委党校函授处副处长以来,加强对外联系,实行与高校联合办学的方式,在曲靖市委党校设立四川师范大学函授教学点,山东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教学点。加强理论研究,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四篇,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篇,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六篇。本人先后三次被省委党校表彰为“优秀教师”。
栾云春,男,汉族,1969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宣威市宝山乡副乡长(挂职);曲靖市环境监理所副所长;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科科长,监督管理科科长。现任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常务副支队长(正科)。
拟提拔为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科长期间,按照“优质服务、严格把关、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工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严把环保“三同时”关,确保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组织编制了《曲靖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积极参与“6.12”铬渣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为铬渣处置和解除我市工业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做了大量工作;组织完成了全市每月环境安全评估工作,排查、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多项。个人2008年被省环保厅表彰为“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10年被市政府表彰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
蒋 惠,女,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泽县大井乡副乡长;会泽县扶贫办副主任;会泽县罗布古镇党委副书记、代理镇长;会泽县乐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会泽县雨碌乡党委书记。
拟提拔为曲靖市民政局副局长。
工作实绩:任会泽县雨碌乡党委书记以来, 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巩固提升“烤烟、马铃薯、畜牧”三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干果、劳务、旅游”三大新兴产业,先后协调争取资金9000余万元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建成省、市重点扶持自然村32个、“866”工程扶贫村4个、水利设施2000余处,完成31个村民小组一、二期电网改造;投资320万元建成大地缝景区展厅及水景观,策划编撰发行全省旅游小镇丛书《天下第一地缝之乡——会泽雨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开展星级先锋党员与人大代表“双联双带”、“创先争优”、“四群教育”等活动。2011年被省委表彰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 2012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第五批新农村建设优秀指导员”。
巴荣兴,男,汉族,1971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公务员管理科科长(正科)。现任曲靖市公务员局副局长(正科)。
拟提拔为曲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公务员管理局副局长以来,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顺利开展公务员登记工作;组织和参与全市招考公务员工作,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公务员奖惩任免等工作,全市公务员管理工作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在师宗县龙庆乡挂职期间,协调项目和资金140多万元,为当地抗旱打井、建设农科体系、建设农村书屋和文化活动室、修桥等,支持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2006年以来连续六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张鹏程,男,汉族,1961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就业训练中心主任,曲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现任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
拟提拔为曲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以来,按照在机制上抓完善、在创新上求突破、在工作上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团结带领支队干部职工积极工作,近三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为6.19万余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克扣的农民工工资1.38亿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9年、2011年所在支队荣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三部委授予的“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称号; 2010年度、2011年度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一等奖,本人连续6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朱 江,男,汉族,1970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财政局外经金融科副科长。现任曲靖市财政局外经金融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金融办公室主任(副处)。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财政局外经金融科科长以来,做好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目标考核、奖补和贴息等工作,积极引导金融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信用乡镇建设、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村镇银行组建等工作向纵深开展,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2008年以来,协助项目单位争取到涉外贷款和赠款2.9亿元,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50多亿元。相关工作多次在省金融办相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个人先后多次被省财政厅表彰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信息工作先进组织者”,被市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金国忠,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财政局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副经理;曲靖市财政局主任科员;曲靖市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曲靖市金融投资担保公司投资部主任(正科)。
拟提拔为曲靖市金融投资担保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财政局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副经理期间,紧紧围绕搭建全市投融资平台、筹措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工作;起草《关于规范整合市级投融资公司的方案》,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参与筹备组建曲靖市投融资担保公司,参与制定公司一系列规章制度。任现职以来,强化投资项目管理,切实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能,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新的投资渠道,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2010年,兼任市级财政性借款清收办公室主任以来,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财政性借款清收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流失。
陈开斌,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会泽县鲁纳乡党委副书记(挂职);现任曲靖市委政策研究室农村工作督查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乡镇企业局局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委政研室农村工作督查科科长以来,认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每年立项督查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课题的调查研究及文稿撰写。参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小康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的起草和建设点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总结等工作。完成部门预算、决算、日常会计核算及有关会计的各项基础工作。在挂职扶贫工作中,积极协调近120余万元资金改善挂钩村生产生活条件,圆满完成扶贫攻坚任务,本人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第三批新农村建设优秀指导员,“866”工程建设优秀挂职扶贫干部。
陶汝宪,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地区草地中心副主任;曲靖市兽医防检站副站长;曲靖市兽医防检站站长。现任曲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正科)。
拟提拔为曲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处)。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以来,认真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规划、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统一组织、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动物防疫模式,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流行,促进了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21篇科研论文;主持实施的国家、省、市重点科研课题和项目先后荣获省、市政府和省农业厅科学技术奖、科技推广奖19项;2001年以来荣获省市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等9项荣誉称号,2005年荣获省政府特殊津贴。
刘朝甫,男,汉族,1957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7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地区茶桑果站助理农艺师;曲靖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农艺师,高级农艺师。现任曲靖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站长(正科)。
拟提拔为曲靖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站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站长以来,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撰写有关经济作物生产的调查报告和技术资料20余篇,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促进了经济作物生产的健康发展。2010年以来实施经济作物标准园5万余亩的创建工作,推进了全市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化、规范化生产。截止2011年底,全市蔬菜、蚕桑、魔芋、花卉、中药材、水果六个特色经济产业种植面积达341.03万亩,实现产值65.13亿元。所在单位先后获云南省农业厅、曲靖市政府科技成果奖励22项。
石美华,男,汉族,1954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地区农机处秘书科副科长、工程师;曲靖地区农机局科教科副科长、工程师;曲靖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高级工程师。现任曲靖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正科)。
拟提拔为曲靖市农机安全监理支队支队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市多年来无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农机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年均在90%以上,创建全国“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3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3个。组织开发了曲靖市农机监理网络办公系统,实现全市农机监理业务网络化办公,农机监理网络办公系统在全省农机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并先后荣获云南省农业科技推广二等奖和三等奖。个人多次被省农业厅评为全省“十佳农机监理所(站)长”、“先进工作者”,2009年荣膺全国“庆祝建国60周年农机安全监理功勋人物”。
黄德林,男,布依族,1967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行署民族事务委员会秘书科副科长;曲靖行署外经委秘书处副处长,外资外经处副处长;曲靖市外经局外国投资管理处处长;宣威市落水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曲靖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处长。现任曲靖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商务局副局长。
工作实绩:任市商务局对外贸易服务管理科科长以来,积极帮助企业抓好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进出口推进工作,向国家和省争取到位的外贸扶持资金1034万元,帮助企业组织实施了10批次40余人次参加国际展览会;协调省担保公司为6户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帮助12户企业向中信保云南分公司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帮助企业解决涉及进出口贸易过程中报关、报检、结汇、退税、运输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20余次;参与完成了第十九届昆交会贸易参展工作,曲靖交易团获得最佳组织奖。
韩会东,男,汉族,1968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泽县罗布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会泽县工商联秘书长;曲靖市政协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行政科主任科员、副科长,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曲靖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拟提拔为曲靖市司法局纪委书记。
工作实绩:任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以来,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服务职能,为专委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委员界别活动组提供服务保障。组织参与了全国政协调研组赴曲靖的重要调研活动、市政协全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有关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参与了近20次政协委员调研、视察,确保了各项调研视察活动圆满完成。撰写调研、视察报告、年终工作总结、调研、视察方案、议政发言材料、论文、社情民意等各种材料60余份。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升提案质量,撰写提案11件。积极参与市、区两级法院的人民陪审工作。
白 俊,男,回族,1972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副大队长,教育科科长。现任曲靖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大营分所副所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营分所所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劳教所教育科科长期间,加强劳教(戒毒)学员管理教育矫治工作,带领科室人员完善教育工作制度28项,安排落实劳教人员课堂教育2000余课时,戒毒学员1100余课时。劳教所景晖学校成功创建为司法部优秀劳动教养学校。积极参与完成了司法部劳教局《吸毒人员生活技能培训》和云南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教育读本》的编写,较好地完成了对劳教人员、强戒学员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大营分所副所长以来,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办理建设手续,分所建设进展顺利。2008年2月被云南省劳教局记三等功一次。
赵永刚,男,汉族,1966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监狱副主任科员;曲靖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副主任科员,二大队副大队长。现任曲靖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二大队大队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营分所政委(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劳教所二大队队长以来,坚持“强教育,严管理,善待人”的管理方法,积极做好教育矫治工作,实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内改好率百分之百。通过引进假发生产、手套加工等项目,组织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习艺技能培训和康复劳动,习艺技能培训获证率达百分之百,康复劳动获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健全完善警察包管包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制度,大队连续多年实现‘六无’目标,维护了劳教场所的和谐稳定。个人荣立三等功二次。
胡家镇,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行署体改委财贸科副科长,科长;曲靖市经贸委企业改革科科长。现任曲靖市国资委企业改革规划发展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工作实绩:任市国资委企业改革规划发展科科长以来,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化解了企业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及群体性上访事件,近年来共接访企业改制工作中的来访近百余次、千余人,为维护企业改革改制的稳定做了大量工作。本人2008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国企改革先进工作者”。
曹 侃,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计委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会泽县纸厂乡党委副书记(挂职);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主任;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重点办主任。现任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工作实绩:任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以来,认真贯彻重大项目推进的三个工作流程和八项工作制度,积极筹备重大项目现场推进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工作。加强全市重大项目和投资运行监测,做到月分析季报告。积极做好投资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完善了投资项目效益评审办法、评审指标体系、政府投资公示制度等投资项目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提出加强扩大内需项目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建立了重点项目滚动储备制度和重点项目一线约谈制度,有效促进重点项目推进。2011年7月,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朱 秋,男,汉族,1975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寥廓警署副署长、巡警中队中队长;寥廓派出所副所长,所长;曲靖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现任曲靖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副支队长兼防范指导大队大队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副处级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任麒麟公安分局寥廓派出所所长期间,圆满完成寥廓派出所选址、建设工作;任曲靖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期间,圆满完成了一批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专案的侦办工作;任反恐支队副支队长以来,积极协助主要领导做好支队组建工作,切实履行市反恐办、市反恐怖情报中心职责,完成对全市反恐怖工作基础调研,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制度,为反恐怖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个人被省公安厅记二等功1次,被省公安厅评为“三基”工程建设标兵,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2次。
张 荣,男,汉族,1965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富源县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科长;富源县大河乡党委副书记;富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富源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建设一支特别能战斗的特警队伍”的工作目标,狠抓队伍管理和日常训练,着力推动全市公安特警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牵头完成了曲靖市公安局多个应急处置预案的拟定,建立了全市公安特警跨区域联动机制,成功处置了多起群体性事件。参与成功处置和侦办了多起绑架、抢劫等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圆满完成了重大会议、抗洪抢险、煤矿安全事故等活动的安全保卫、警卫和抢险救援任务。组织实施了全市公安机关防暴处突、应急救援、技能比武、技战术培训等实战演练及训练工作。因工作成绩显著,支队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
保陆琼,女,回族,196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法制处劳动教养审批办公室主任,法制处(直属分局)副处长(副分局长)。现任曲靖市公安局信访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信访处处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曲靖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期间,充分运用劳动教养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带领民警办理劳动教养案件上千件,创建了“曲靖市劳动教养审批信息查询系统”,劳动教养审批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在市解决信访问题联合工作组工作期间,积极参与督办各类重大疑难信访案件,2010年被市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表彰为“解决信访问题先进个人”。任市公安局信访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以来,一手抓信访处的组建,一手抓制度建设,化解信访积案58件。个人荣立三等功2次,被曲靖市妇联授予“巾帼十杰”荣誉称号。
唐金辉,男,汉族,1974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宣威市公安局龙场派出所所长;曲靖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已关闭煤矿矿山秘密监护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矿山安全监护支队副支队长。现任曲靖市公安局三分局副局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三分局政委(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公安局矿监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期间,带领民警深入矿山重点领域、主要部位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获取高质量信息,通过分析研判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全市近年共开展私挖滥采专项整治千余次。任三分局副局长以来,化解各种涉矿矛盾纠纷多起,及时化解和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上报整治专报55期,为矿山安全管理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做了大量工作。
王 毅,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富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副科);富源县黄泥河镇党委副书记兼派出所所长;富源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指挥中心主任(正科),副局长。现任曲靖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正科)。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以来,创新刑事技术工作模式,坚持以“两个系统”建设为抓手,完成了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DNA 数据建设任务,利用数据信息破获案件多起;组织参与侦破了多起重特大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个人荣获三等功1次,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陈 勇,男,白族,1963年7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行署公安处技侦科副科长,行动技术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行动技术支队副支队长,行动技术支队副支队长兼国家安全工作处处长。现任曲靖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副支队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副处级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任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副支队长兼国安处长(正科)以来,带领全处民警,在获取信息方面成绩突出,连续3年在支队信息获取数量、被上级公安机关采用数量上全局排名第一。带领全处民警圆满完成奥运会、建国60年大庆、上海世博会等邮路“三防”安全检查任务,保证了曲靖邮路的安全,为全国性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清网行动中,带领支队民警协助抓获网上逃犯多名。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受到市公安局嘉奖5次。
高顺祥,男,汉族,1967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大队长。现任会泽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会泽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以来,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了《会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伍建设及工作业务考核办法》,加强公安交管队伍建设,夯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探索实施“山区流动车管所”、车辆管理“五心”服务、机动车“户籍化”管理、农村地区事故预防、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等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推广。大队车辆管理所连续两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大队被评为“全省交管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吴 毅,男,汉族,1971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车管科科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教导员。现任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召大队教导员(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以来,积极组织开展“九二式”机动车号牌号码自编自选、互联网小型汽车号牌号码自编预选,下放县级车管所汽车注册登记等工作,率先在全省实施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和建成全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监管平台,搭建了机动车视频远程监销报废车辆平台,全面启动汽车4S店代牌销售工作,选点建成麒麟城区7个交通管理服务站等工作。交警支队车管所获评“公安部全国一等车管所”。 个人荣立三等功1次,多次受到市公安局嘉奖。
戴树涛,男,汉族,1964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0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富源县营上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富源县后所乡党委书记;富源县大河镇党委书记;富源县安监局局长。现任曲靖市扶贫办综合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扶贫办副主任。
工作实绩:任市扶贫办综合科科长以来,紧紧围绕服务领导、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内部管理逐步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坚持从严办文办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和组织“866”工程、“整乡推进”各种文件、讲话、总结的拟写,重视信息编报工作,扶贫工作信息连续三年处于全省扶贫系统第一。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农业农村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刘云华,男,壮族,1964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师宗县卫生局副局长,局长;曲靖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曲靖市卫生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卫生局副局长。
工作实绩:任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医疗服务和基金监管,实施付费制度和即时结报改革,推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任计划财务科科长以来,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和上报立项等各项工作,争取扩大内需卫生项目269个,项目总投资67123万元,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重视财务预算和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加强会计基础规范、电算化管理,注重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督查。对全市范围内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了会计人员素质。
蒲 浪,男,汉族,1965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地区(市)统计局工业科副科长;曲靖市经贸委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主任助理、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曲靖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现任曲靖市工信委办公室主任。
拟提拔为曲靖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工信委办公室主任以来,紧紧围绕办公室“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服务职能,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有效保证了工信委机关的高效有序运转。完善并出台了工信委接待用餐、车辆管理、财务管理、信息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近年来,组织承办了市工信委多次重大活动和会议,积极配合有关科室,主动参与工作,制定活动方案,起草有关领导讲话材料,做好后勤服务,保障了活动和会议的顺利举办。连续三年年度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等次。
王小龙,男,汉族,1964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0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市经贸委秘书科副科长,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轻重工业科科长。现任曲靖市工信委原材料工业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工信委原材料工业科科长以来,牵头组织完成了《曲靖市工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十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曲靖市志》工业部分的组稿和初审工作。拟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我市20户焦化、黄磷、铅锌、铁合金企业通过了国家工信部准入公告。牵头草拟了《曲靖市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为我市在全省市率先完成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做了大量工作。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史志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至2011年连续四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吕元明,男,汉族,1968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泽县鲁纳乡科技副乡长;曲靖市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副处长,处长;曲靖市经委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科科长;节约能源管理处处长(兼节能监察室主任)。现任曲靖市工信委节约能源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市节能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工信委节约能源科科长以来,牵头起草了《曲靖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以工业节能为抓手,着力推进节能降耗基础工作。积极协调资金,加强项目建设,三年来,组织实施节能项目100余项,每年可实现节能量80多万吨。2010年至2012年,在会泽县鲁纳乡担任新农村工作指导员期间,协调争取资金385万元,帮助驻乡、驻村进行抗旱管饮、道路建设。2008年被省政府表彰为节能降耗先进个人、清洁生产先进个人,2011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第四批新农村建设工作优秀个人,2012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第五批新农村建设工作优秀个人。
孙家奇,男,汉族,1968年5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富源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富源县中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富源县林业局党总支书记;曲靖市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正科);曲靖市人事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现任曲靖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拟提拔为曲靖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以来,坚持“忠诚、优质、全面”理念,扎实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和谐单位建设。协助局领导班子,全力推进地方科技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创新,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曲靖市探索科技集成体系建设、创新科技工作路子》、《对改进云南省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工作的思考》等理论文章,宣传推介曲靖市工业技术创新、农业科技进步、民营科技创业、宏观科技管理四大科技集成体系建设实践,为曲靖市科技创新集成体系建设经验纵横推广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余先辉,男,汉族,1967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行署体改办房改科副科长;曲靖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副科长。现任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管理科科长。
拟提拔为曲靖职教中心管委会副主任(副处)。
工作实绩: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管理科科长以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切合我市实际的相关文件;积极参与解决了瑞和新城建设征地拆迁、南城门文化长廊征地拆迁、珠江源大道征地拆迁、开发区三江大道建设征地拆迁等遗留问题;参与了文化长廊项目的拆迁建设,南宁东西路、寥廓山桥隧等8个项目的征地拆迁。所做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肯定,本人被省住建厅表彰为“云南省十五房地产管理先进个人”,2009年3月,被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06-2008年度曲靖市先进信访工作者”。
饶 丹,女,汉族,1971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曲靖妇女儿童中心副主任,主任;麒麟区珠街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代理乡长,乡长,党委书记、乡长。现任麒麟区珠街乡党委书记。
拟提名为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
工作实绩:任麒麟区珠街乡党委书记以来,提出“五区三地一城”的发展思路,多方筹集资金,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改扩建9所学校,实施286件水利工程,推进 “866”扶贫村、小康村、城乡一体化、新农村等11个示范点建设;发展花椒、葡萄、优质鱼、农家乐四大产业,打响了六大优质农产品品牌,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实施创新党建、民生党建、产业党建、和谐党建四项工程,珠街乡被确定为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市“四群”教育示范点。本人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2011年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朱开云,男,汉族,1967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麒麟区三宝镇党委副书记 ;麒麟区水务局副局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麒麟区建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茨营乡党委书记。现任麒麟区寥廓街道党工委书记。
拟高配为副县级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任麒麟区茨营乡党委书记期间,着力改善水利、公路、农业等基础设施条件,建成茨营万亩现代出口蔬菜基地。任麒麟区寥廓街道党工委书记以来,积极争创全省基层党建示范点、中宣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大众化普及化试点单位;积极探索 “迁村并点、商住分离”,“培育市场、以市兴村”,“统拆统建”三种城乡一体化建设模式;全力推进“打、防、控、管”一体化建设,率先在全区完成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2011年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董保才,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麒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现任麒麟区南宁街道党工委书记。
拟高配为副县级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任麒麟区南宁街道党工委书记以来,建立了“八访八问”联系群众制度、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机制;创新城中村“四化联动”的社会管理模式;探索了“建大市场,大建市场”的经济发展模式,街道综合经济实力逐年稳步增长;打造“六型”干部队伍,率先成立了楼栋和“三同”型党支部;完成8个社区办公场所和为民代办点的规范化建设,开展了“便民、安民、乐民、育民、助民”为主要内容的“五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辖区居民提供了“零距离无缝”服务。南宁街道先后被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单位”。本人2011年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李 坤,男,汉族,1965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麒麟区财政局副局长;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现任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拟高配为副县级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任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党工委书记以来,在全区率先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探索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改制企业党员社会化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开展新农村故事会,9个社区累计开展故事会300余场次,参加人员3万余人次。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完成黄家庄旅游小镇、职教园区、曲沾大道等工程的征地、拆迁任务,保证了各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先后引进建成建材、花卉、灯具等多个市场,初步形成了城郊经济、配套经济、服务经济、非公经济“四型”经济发展格局。2007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第二批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先进个人”。
李载明,男,汉族,1964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沾益县沾益乡科技副乡长,党委副书记;沾益县发展计划局局长;沾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农业利用外资办主任。现任沾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拟提名为沾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工作实绩:任沾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以来,牵头组织编制县域经济、十一五、十二五、统筹城乡发展、桥头堡建设等工作规划;把握投资方向和重点,抓产业、抓项目、抓投资、抓落实,参与编制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申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民生等项目;积极主动协调服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促进投资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抓价格政策落实,加强监管,促进规范和稳定;主动协调和服务铁路建设,率先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充分肯定。先后被表彰为曲靖市优秀共产党员、十一五规划先进个人、农业利用外资和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先进个人。
许韶发,男,汉族,1973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麒麟区三宝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共青团麒麟区委书记;麒麟区东山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麒麟区东山镇党委书记。
拟提拔为中共宣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工作实绩:任麒麟区东山镇党委书记以来,大力改善城镇、教育、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完成了13个村委会的新农村建设阶段性任务,启动了独木团庆、禾草必、高家村业母德、新村阿楚克“新村庄”建设,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连续三年实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的目标。率先在全省完成村级卫生所标准化改造,在全市乡镇建立了乡村“120”急救体系,多方筹资设立了280万元的乡镇教育奖励基金。本人连续五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 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 2011年被省委表彰为“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
钱乔书,男,汉族,1968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师宗县护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师宗县雄壁镇党委副书记;师宗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现任师宗县丹凤镇党委书记。
拟高配为副县级领导干部。
工作实绩:任师宗县丹凤镇党委书记以来,提出了建设现代农业大镇、新型工业强镇、商业贸易重镇、绿色生态新镇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巩固提升粮、烟、畜传统支柱产业和发展壮大蔬菜、花卉、獭兔等特色新兴产业;切实做好天高镍业、昆钢嘉华及市政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工作;积极发展建材、农副产品、林产品深加工、房地产开发为重点的第三产业,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个人先后被表彰为曲靖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先进个人、滇东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区建设先进个人、“十一五”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
李鸿英,女,汉族,1970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马龙县司法局副局长;月望乡党委副书记(挂职);马龙县司法局局长。现任马龙县纳章镇党委书记。
拟提拔为中共陆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工作实绩:任马龙县纳章镇党委书记以来,按照“党建领镇、开放活镇、产业强镇”等发展思路,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十心实意”办实事活动,大力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集镇综合文化广场建设、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民生改善及社会事业等项目,形成了以烤烟、畜牧、蔬菜、食用菌、核桃、劳务输出等产业为主的多元化发展模式,个人2010年7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2011年6月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段有康,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陆良县核桃村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乡长;陆良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陆良县建设局局长。现任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拟提名为陆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工作实绩:任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以来,主持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和三个片区专项规划,启动村庄规划编制;认真做好廉租房、公租房、棚房区的建设改造工作;成功组织实施同乐大道南延线、西华路口旧城改造、污水处理厂、莲花田水库应急引水、春光路断头路、护城河污水管网等重点项目建设,启动西门片区改造和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为推进陆良城市化进程做了大量工作。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中小学安全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王 玮,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泽县上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现任会泽县迤车镇党委书记。
拟提名为马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工作实绩:任会泽县迤车镇党委书记以来,积极开展党员提案制、村民事务代理制等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党员提案制典型做法被中央党刊《半月谈》、《党建》、《云南日报》等媒体专题报道;精心培育和壮大畜牧、林果、蔬菜、烤烟、劳务五大主导产业,扶持发展了“芳仁”核桃、“龙岭野菜”、“顺云”牌核桃油加工有限公司和一批专业酿酒养殖户;积极化解处理各类上访信件和遗留问题100余件。本人2011年被表彰为云南省第四批优秀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2009年、2010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先进个人。
戴黎明,男,汉族,1968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罗平县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曲靖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副科长,科长;现任曲靖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
拟提名为马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工作实绩:任市政府办秘书七科、四科科长以来,认真做好服务、协调、沟通等工作,充分发挥了科室的职能作用,围绕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实施,积极参与引进并有效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起草各类文件和调研报告、领导讲话150余份80余万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08年被市政府表彰为“电煤供应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市人民政府表彰为“煤炭工作先进个人”。
王国斌,男,汉族,1972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罗平县板桥镇副镇长;罗平县大水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平县长底乡党委书记;罗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罗平县长底乡党委书记。现任罗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拟提拔为中共罗平县委常委。
工作实绩:任罗平县长底乡党委书记期间,探索并实施“三包一帮扶”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建立“五中心一基地”为民服务体系;有效化解乡村债务868万元,争取项目资金1.2亿元;较好实施了“小康示范村”、“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等重点建设项目。任罗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以来,组织编订罗平县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争取项目资金8000余万元,组织实施了农村公路81条517公里。2011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3.48%。个人2008年被市政府表彰为“十五”交通“先进个人”、2011年被市委表彰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牛天佐,男,汉族,1967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罗平县委机要局局长;罗平县大水井乡党委副书记,书记;罗平县文体(化)局长;罗平县总工会副主席;罗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第七届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会长。现任罗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第八届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副会长)。
拟提名为曲靖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候选人。
工作实绩:任罗平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县委统战部副部长以来,坚持服务立会、服务兴会的工作思路,提出“11311”目标量化相对指标和近中远期发展目标,建立全县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信息库,编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发展规划。主持搭建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三个机制”和“三个平台”。组建直属行业协会商会5个、乡(镇)工商联组织1个,积极争取“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5473万元,扶持842个创业计划,促进了2500余人就业。组织编纂了《罗平县工商联志》。2008年罗平工商联获“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个人连续5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
从2012年4月16日起至2012年4月24日止为公示时间(法定节假日顺延),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67号
邮 编:655000
举报电话:0874-12380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