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妇联服务承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1 16:00:14 点击率:131
第一条 为营造有利于富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改进妇联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关于印发〈富源县服务承诺制〉、〈富源县限时办结制〉、〈富源县首问首办责任制〉的通知》(富发〔2008〕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妇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妇联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根据县妇联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第四条 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
第五条 服务承诺内容
(一)文明办公。衣着整洁朴素,仪表端庄大方,举止得体,用语文明,自觉维护妇联机关良好形象。
(二)热情服务。急妇女群众之所急,想妇女群众之所想,不分亲疏,不论身份,热情诚恳地为妇女服务。办事务实民主,公开公正,精简高效。
(三)认真履职。一是围绕发展大局,团结动员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加强城乡统筹,充分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拓展建功平台,激励城镇妇女争创一流业绩。二是发挥职能优势,引导广大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妇女宣教工作,推动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大力开展“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和谐推动社会和谐。三是强化职能作用,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始终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县妇联每两年组织举办1期县、乡、村妇女干部培训,每年组织举办12期农村妇女文化、科技、法律等综合知识培训。不断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及《富源县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尽心尽责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四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弱势妇女群体。五是切实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县妇联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规则、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问责制)。
(五)接受监督。及时公正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控告、申诉,做到有错必纠。
第六条 履行以下八项工作承诺:
(一)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
(二)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三)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四)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
(五)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六)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七)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
(八)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七条 违诺处理
凡出现违反承诺现象,按照《富源县妇联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第八条 本制度由富源县妇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妇联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根据县妇联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第四条 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
第五条 服务承诺内容
(一)文明办公。衣着整洁朴素,仪表端庄大方,举止得体,用语文明,自觉维护妇联机关良好形象。
(二)热情服务。急妇女群众之所急,想妇女群众之所想,不分亲疏,不论身份,热情诚恳地为妇女服务。办事务实民主,公开公正,精简高效。
(三)认真履职。一是围绕发展大局,团结动员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加强城乡统筹,充分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拓展建功平台,激励城镇妇女争创一流业绩。二是发挥职能优势,引导广大妇女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妇女宣教工作,推动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大力开展“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和谐推动社会和谐。三是强化职能作用,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始终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县妇联每两年组织举办1期县、乡、村妇女干部培训,每年组织举办12期农村妇女文化、科技、法律等综合知识培训。不断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及《富源县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尽心尽责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四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弱势妇女群体。五是切实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县妇联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规则、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问责制)。
(五)接受监督。及时公正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控告、申诉,做到有错必纠。
第六条 履行以下八项工作承诺:
(一)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
(二)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三)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四)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
(五)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六)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七)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
(八)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七条 违诺处理
凡出现违反承诺现象,按照《富源县妇联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第八条 本制度由富源县妇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