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补镇鹧鸡村“五事”阳光村务工作法效果好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19 09:26:59 点击率:64
待补镇鹧鸡村在“四群”教育活动中,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全县首推“五事”阳光村务工作法,走出了一条基层村务民主科学管理的新路子。
村民提事积极。村民代表大会依法表决通过《鹧鸡村委会民主科学决策实施方案》,明确村民提事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将内容细化为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村集体项目投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公益事业立项、工程招投标等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村务,通过填写村民提事表方式投入村民提事箱或直接提交群众工作室。目前,共提事12件。
村“两委”议事规范。在收到村民所提之事后,及时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商议。议事过程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一把手”末尾表态法,即“一把手”在听取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意见后最后表明自己的态度。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形成初步预案,通过电话或直接告知等方式对提事人给予答复,并告知提事人参加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目前,所提的12件事已全部通过规范议事。
村民代表大会决事有效。经规范议过的事项,由村“两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决事,村党总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汇报所议之事,让村民代表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待村“两委”将意见收集整理之后,提交大会表决,赞成票超过到会人员60%以上的交由村委会办理。
村委会执事快速。村委会在执事过程中,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快速有效付诸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一般由村委会集体研究解决,确需作重大变更的,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将执事过程分阶段、分进度及时向村民公开,通过意见征集会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充分落实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目前,已有6件事交由村委会执行。
村监会监事到位。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1名主任、4名会员组成村监会,负责监督好村组干部及议事会成员的工作,对村上制定的方案进行审核,对村委会办理的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村级财务支出严格把关,支出票据必须有5人的签字和监理会的公章,方能核销。村监会每季度组织群众对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将监理内容、评议结果向村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