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法院多措并举提升司法透明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5 09:21:50 点击率:58
为促进司法公开,让司法不再“神秘”,会泽法院结合实际,从五方面出发,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提升司法透明度。
一是规范法律文书,做到内容具体。近年来,会泽法院苦练内功,加强对法官法律文书规范撰写的培训,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虽然现在相关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且调解结案的裁判文书可以不写“诉称”、“辩称”、“经审理查明”等内容,但多年来群众心中已形成了固定的司法裁判文书格式,为避免当事人不适应,会泽法院在撰写司法裁判文书时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做到撰写详细,格式规范,并有“诉称”、“辩称”、“经审理查明”等内容,为多年后看到调解书就能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提供详实资料。
二是增强辩法析理,做到客观公正。判决书中对双方提供的证据经质证后,采信与否,对当事人充分说明理由,尤其是“本院认定部分”,根据庭审认定的事实进行说理、分清责任、辩明是非,居中劝导,让当事人理解判决、明白判决,达到“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避免“打一场官司只知结果,不知理由”,输得糊里糊涂的现象发生。判决结合庭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准确引用法律、法规、法条及司法解释,把法条引用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准确司法,并将裁判法律依据附判决书后,以方便当事人查阅、了解,进一步监督裁判正确性及法条引用准确性。
三是推进文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社会监督司法裁判搭建平台,会泽法院将辖区重大案件、影响较大案件或具有法制宣传意义案件生效的裁判文书在“会泽县人民法院网”上公开,规定每月29日前各审判业务部门在该院网站公开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得少于2份,人民群众可以上网阅览、对法院文书中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评论, 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历年审结的案件,规范归档保存,任何公民需要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只需持有效身份证即可查阅,并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四是推进立案公开,良性引导诉讼。在立案大厅公示法院各部门的职责、收费标准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内容,增强透明度,落实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案件一旦立案,立案法官即将《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发给原告或自诉人、前来应诉的被告(人),以便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利和严格履行义务,诉讼相应阶段法官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让双方掌握案件证据情况,避免诉讼中出现证据“突袭”现象发生,影响诉讼效率。同时,裁判文书中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履行期限的,明确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期限,以免过期。
五是推进庭审公开,确保阳光审判。案件确定开庭时间时,会泽法院及时通过张贴公告或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会泽县人民法院网》公告,明确具体开庭审理时间、开庭地点。开庭时向当事人释明庭审程序,凡公开审理的案件坚持诉辩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事实公开、裁判公开,未经质证的证据均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的法律原则,做到“有理当庭讲,有证当庭举,事实认定在法庭,结果公开在法庭”,任何公民均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旁听公开审理,对在辖区影响较大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以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透明。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案件、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案件,严格依法不公开审理,落实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