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四措并举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7 10:05:13 点击率:17
会泽县坚持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规范公开程序。坚持客观、准确、适时、适当原则,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公开方案,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整理收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处理,并按权限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进行公开。
拓宽公开渠道。根据公开范围的不同,采取媒体公布、书面通报、会议通报、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通过电视台、党建网、《今日会泽》等媒体及时公开;对不宜或暂不宜向社会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通过召开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张贴公告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细化公开内容。根据公开内容和主体的不同,实行差异性、分层式、互动式公开,最大程度地扩大公开范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工作制度、拟任职务、提拔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受理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将考察测评情况、干部调整方案及投票表决结果等向县委常委会成员公开;对重要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拟任职务和拟任人选工作实绩、投票表决结果等情况向县委全委会成员公开;对民主推荐干部的职位、数量、岗位要求、任职资格及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等信息向推荐考察单位干部群众公开。
明确公开时限。坚持公开时限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程序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进行长期公开;对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对空缺岗位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对初始提名情况、民主推荐考察测评情况、考察预告、任前公示、重大信访举报调查结果、廉政情况等内容,应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即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