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五)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7 09:01:37 点击率:334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集中整治包含哪些重点内容
一、对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选举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至5年,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至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组织换届选举。
二、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结合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坚持和落实好“每月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1次支部大会、每季度为党员上1次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上级党(工)委要加强指导,定期检查,使其坚持不懈,保证“三会一课”质量。
三、对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党章》:“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单独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中发〔1988〕13号)文件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步骤,有计划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五、对党员交纳党费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会组通〔2016〕3号)等要求,实行“党费日”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
六、对不坚持程序标准发展党员和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素质上的全面性、标准上的严肃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杜绝突击发展党员,严防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严格党员档案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七、对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因单位机构合并、撤销、隶属关系调整后,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要及时进行转接,理顺党组织关系,防止党组织关系“挂空”。对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形成“口袋党员”的,要严格按照《转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的通知》(会组通〔2016〕4号)精神抓好集中整治,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