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法院真转真改提高司法公信力
作者:会泽县活动办 发布时间:2014-06-23 08:52:57 点击率:10
会泽县人民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厉行节约从点滴改起。制定《公务接待补充规定》,实行院长“一支笔”审批,取消班子成员的接待费用,各派出法庭设立“廉政食堂”。严控公车私用,周末一律封停,违者严惩不怠,油耗高、排量大的车辆尽量少用或不用,外出开会、送达或办案、“顺道”的一律合并用车。切实改进文风,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的一律不再印发。每逢节假日院办短信提醒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对“人走灯未灭”的处予50—100元罚款。传达院情、发送通知采用“院信通”信息平台,不再用电话方式逐一通知;在水龙头处张贴“水是生命之源”、“用后请关好水龙头”等标志,最大限度节约办公成本。
服务群众从现在做起。实施司法惠民工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行100元以下的诉讼费免交制度,让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以巡回审判点、便民服务牌和民情联系卡为纽带,畅通便民服务渠道,解决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信任司法。推行“柜台式办公、窗口式服务、人性化环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安检导诉区、审判事务区、便民服务区、信访接待区、诉调对接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司法服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助理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前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84件,审结928件,其中调撤结案772件,调撤率83.19%。
审判监督从制度抓起。修改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等六项制度,建立差错案件、质量不高案件和文书差错案件的质量层级评价标准。积极探索推进裁判文书改革,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加强裁判文书的辨法析理作用,确保司法公正。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讨论案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推行“阳光司法”,审判、执行等各环节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立案、审判、执行等程序“六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审限监控、任职回避,规范法官职业行为,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目前已开展阳光示范庭38件,评查裁判文书89份,庭审评查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