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3 11:46:46 点击率:51
近年来,曲靖经开区不断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签状明责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述廉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警示约谈制度,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签状明责制度。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带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基层党委领导班子签字背书,明晰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各基层党委每年底向党工委和纪工委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等。述廉评议制度。每年组织部门主要领导、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作述廉述责报告,并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向述廉述责对象进行质询提问、民主测评。廉政谈话制度。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党工委、纪工委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从党委、纪委两个方面听取主体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检查考核制度。每年由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警示约谈制度。综合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对轻微违纪问题约谈函询,对反映失实问题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