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建立“链式”体系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3 11:48:19 点击率:122
陆良县突出公开、公正、公平的干部选用要求,建立干部“链式”选拔体系,把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寓于干部选用全过程,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长远培育。2007年拟定了《陆良县关于做好“十一五”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共陆良县委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拓宽视野,打破地域、行业等限制,广泛从各类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发现和储备后备人选,建立了“门类全、数量足”的后备干部库。同时,按照干部选拔需求和经济发展要求,建立了“主体班次、菜单式选学、短信课堂、在线学习、异地培训、读书活动”为主的“六位一体”干部教育模式,采取纳入干部培训规划集中培训、到县直综合部门锻炼、到乡镇挂职学习、到信访基层一线实践等渠道,全面加强后备干部综合能力培养,为干部选拔夯实了来源。
建立干部选拔体系,公正选拔。建立干部署名推荐制度,在干初始提名阶段,要求推荐人书面填写“干部提名推荐表”进行署名推荐,实行责任追究。2008年以来,借鉴村委会“海选”的方法,创新了“海提”的方式提名正科级岗位人选。2008年至2009年,三次采用“海提”的形式,推选产生了17名正科级干部人选。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无记名征求意见制等制度;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制度,讨论、决定环节票决制,任用试用期制度。建立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制度,自2009年以来,以“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24名。
建立干部管理体系,严格管理。严格实行干部选拔全程记实制度、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制度、新任职干部岗前培训制度、新提拔的干部跟踪问绩问效问廉管理制度,加强对新提拔干部的管理。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以及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等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探索建立科学的分类考核制度,加强干部综合考核和评价。2009年,制定了《中共陆良县委、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良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9年度乡镇综合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立干部监督体系,严厉查处。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责任追究制和工作报告制。依托网络、电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网上举报信箱“三位一体”信息反映机制,畅通干部监督渠道。同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和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07年来,对3名有群众举报的拟任用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常委会决定不予任用2名,免职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