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坚持群众路线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作者:陆良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12-30 11:50:36 点击率:1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陆良县委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决策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一基本要求,加强群众路线教育,拓展决策思路,完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执行,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整体水平,使工作更加体现群众意愿,更加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建立以下制度:
1、进一步完善监督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信访制度等已有的制度化民意反映渠道,使这些渠道能够充分代表民意、反映民意、整合民意,并使之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加强党与群众联系中的桥梁作用,经常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广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重大决策之前,要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保证决策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
2、进一步疏通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县委书记、县长约访重点信访人员和研究重要信访事项制度,健全县级领导公开接待日制度,每个工作日由实职县级领导轮流接访,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完善信访包案制、群众投诉限期解决与反馈制度,并设立热线电话,完善社会评价体系,以便及时采取对策解决矛盾和问题;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使征求民意的工作定期化、程序化、公开化。
3、进一步健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在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新农村工作队作用的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加深党和群众的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科学决策打下坚实的基础。
4、进一步强化相关公开透明制度。结合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的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关于建立县委全委会和常委会列席旁听制度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进程。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重大公共决策的讨论情况和阶段性方案都应当及时对社会各界公布;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凡是涉及局部群体利益的决策,必须让有关群体知晓;凡是涉及行业领域的决策,都应事先通知有关方面。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之外的党务政务活动全部实行公开,为党员和群众参与监督提供条件,有效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
5、把调查研究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先调研后决策,所有决策调研都要形成调研报告或决策预案。决策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然后形成比较成熟的决策方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参加调研,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建立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党政机关、企业、工商联及其他社会决策研究力量,共同搞好调查研究。支持无党派人士就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课题,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6、把咨询纳入重大决策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应开展专家咨询论证,进一步增强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进行社会咨询,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7、把社会听证纳入重要决策事项。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如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出租出让、城市建设规划、公用事业价格调整、城市拆迁和耕地占用安置补偿、医疗、劳动、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事项的决策,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8、把遵守议事规则作为决策的前提。建立和完善各级组织议事规则,全面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实现决策议事的科学化、民主化,各级组织都必须建立并严格遵守议事规则,使之成为决策办事的基本要求和必备要件。
9、抓社会监督网络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党纪政纪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形成多层次、立体式监督机制,把决策落实监督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0、抓决策落实责任制,强化任务落实。始终坚持谁主管谁督办、谁落实,实行严格的决策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按地区分片、按职责分线、人人抓点,对决定的事项及时分解,明确责任者和完成时限;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交办、催办、督办机制,按照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不成任务或出现问题追究领导责任。
11、抓决策失误追究,强化督促检查。按照权责一致、权责相等的原则,明确决策失误所应承担的责任。在责任追究方面,法律已明确规定有罢免、免职、质询等责任形式,同时启动按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较为简易方便的责任追究形式,并将其与决策失误紧密挂钩。
12、抓决策评估机制,强化决策成效。各级党委政府对自身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估,不仅要收集系统内的信息反馈,更要注重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自身决策的反映,要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常设机构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组织地对党委政府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广泛征求和反映民意。根据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失误,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认可作为评价决策成效的根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