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五个着力”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3 11:47:19 点击率:96
近年来,陆良县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法规性文件精神,以实现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以建立充满活力、科学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为重点,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加大宣传,着力统一思想认识。县委高度重视干部选拔相关法规性文件的学习,按群众知晓、干部熟悉、领导精通的要求,广泛地开展了党的干部政策的学习和宣传。一是县委领导班子带头先学。每次遇到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法规性文件颁布,县委都及时把有关内容纳入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中进行专题学习,在县级领导和全体县委委员中达成共识。二是组织部门自觉深学。将干部选用的法规性文件列为每个组工干部必须熟练掌握的工具性知识,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让每个组工干部都能真正吃透精神实质,领会和把握每个细节。三是积极向广大群众讲学。充分利用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机会,向参与推荐和考察谈话的干部群众认真宣传宣讲《条例》及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使广大群众也能基本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的法规意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认可度。
扩大民主,着力拓宽干部选用视野。在严格标准、严密程序的同时,灵活方式,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形成推荐选拔与竞争性选拔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干部选拔机制,拓宽了干部的选用视野,扩大了干部选用民主,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自2009年以来,组织公推公选1次,推选产生乡(镇)党委书记2名;公开选拔2次,面向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选拔了乡镇副职2名,面向全社会联合公选了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县公安局18个科级岗位开展竞争上岗。
完善机制,着力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一是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制度,让考核不合格者“下”。用全面、发展、辨证的眼光来评价干部的实绩,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防止和克服推荐失真、考察失实、评价失准、用人失察。通过届中、届末考察,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三分之一以上或群众意见大、工作业绩差的领导干部实行免职和撤职处理。自2008年以来,先后对14名在考察测评后不胜任干部进行调整,其中免职5人,辞职6人,改任3人。二是实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让试用不合格者“下”。2009年以来,3名干部被延长试用期。三是实行竞争上岗,让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2009年以来,通过竞争性选拔的领导干部达24名。四是实行辞职制,让干部自愿“下”。对因身体、阅历等原因承担不了工作任务的,允许向组织提出辞职。
构筑体系,着力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在建立健全预防监督机制、联动监督机制、群众监督机制三项机制上下功夫,开通了“12380”电话举报系统、依托陆良党建网建立了网络举报系统,形成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信息网,增强干部信息反馈的灵敏度,便于及早发现干部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同时,坚持实行考察情况反馈、信访回复和谈话诫勉等,做到超前防范。
加强教育,着力提升干部素质。县委建立了以“主体班次、菜单式选学、短信课堂、在线学习、异地培训、读书活动”为主的“六位一体”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大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2009年以来全县累计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25期,培训干部8000余人次。全县516名乡科级领导干部100%参与网上在线学习,完成了规定的学分和学习科目。39名新提拔任用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信访局实践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