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部门(单位)挂村(组)联户制度(试行)
作者:陆良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12-30 11:56:17 点击率:100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陆良县委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帮助乡镇、村(社区)、村小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挂村(组)联户责任单位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驻陆金融服务行业、民营企业。
第三条 挂村(组)联户对象
全县所有村(社区)。
县直机关“挂村包组”联系。原则上,党政部门、事业单位重点联系脱贫致富难点村,政法部门重点联系治安状况复杂的热点村,政府经济部门、企业重点联系经济发展后进村,金融企业重点联系困难企业,其他企业联系本单位班、组。
第四条 工作职责
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大力开展“四走访四促进”活动,抓好以下工作:
(一)排解纠纷保和谐。做好联系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好组与组、户与户之间矛盾纠纷;做好联系村(社区)的信访维稳工作,畅通民意反映渠道,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扶贫济困惠民生。宣传和落实好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开展为民便民服务,积极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每年至少为群众办10件实事好事。
(三)理清思路促发展。帮助联系村(社区)理清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发展集体经济,提高群众收入,推动联系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强化责任保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抓好党建强基础。帮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开展以“组织领富、党员带富、干部帮富”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致富先锋行动,推动农村跨越发展。
(六)创建文明树新风。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整治村容村貌,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抵制邪教,推动联系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第五条 目标任务
通过“挂村包组”,切实履行部门挂钩帮扶职责,逐步实现“强基础、兴公益,强产业、促增收,强培训、提素质,保安全、促和谐”,达到民富、村美、人和谐。
第六条 挂村(组)联户办法
(一)建立责任区。分三级建立责任区:在村(居)委会设置群众工作室,由总支书记任主任;在村(居)民小组设群众工作区,由村(居)民小组长任管理员;每10户为一个小组,由村(居)民推选1名代表为联络员。联系单位根据干部情况划分责任区,选派干部挂到责任区,原则上实行集中联系,一个单位负责一个或若干个责任区,或若干个部门共同负责一个责任区,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驻村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选派驻村(社区)民情联络员。各部门(单位)选派一名驻村民情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系挂村(社区)联户各项工作,一年一轮换,与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相结合。
(三)制发民情联系卡。按照全市统一确定式样,由组织部统一印制。民情联系卡要注明干部的姓名、工作岗位、住址、联系电话、邮箱、服务职责,送达所联系群众,方便群众联系。民情登记卡要记录所联系群众的家庭基本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反映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困难、联系服务情况以及基层组织和群众对干部的评价,便于掌握情况、组织考核和群众监督。
(四)建立民情台账。组织本单位干部轮流深入责任区作为民情收集员,及时收集记录群众诉求等民情事项,建立并完善民情台账。
第七条 纪律要求
实行“挂村包组”,要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守群众工作纪律,轻车简从,不能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要实行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巡视、督查制度,由纪检和组织部门组成巡视、督查组,抽查访问被联系群众,对工作认真、群众认可的部门和干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作风飘浮、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党员和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八条 考核奖惩
每年对各单位包村(组)联户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制度由县“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