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三项措施”强化村组干部监督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13 17:13:14 点击率:121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推进村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陆良县从村组干部监督管理入手,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关口前移,筑防线。为全面提高村“两委”班子履职能力,增强党性意识和法纪观念,采取多种形式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充电。以村“两委”干部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充分利用村干部集中轮训、“两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等平台,通过电教片、电视电影、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从正面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入手,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意识、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做到思想上防蜕变,经济上防贪占,工作上防失职,纪律上防松驰。同时,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换届后组织村组干部初任培训、到中安监狱进行警示教育等形式,从多方面多渠道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规范运行,建机制。一是深入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探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建设。在全县139个村社区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做到分工明确,互相监督,防止任何人滥用职权或相互推诿,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度,健全和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在资金管理方面,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算决算制度;在资产管理方面,健全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以及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在资源管理方面,健全资源清理登记、公开竞价和招拍挂制度。三是通过完善村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等措施,建立了农村党员干部在行使职责过程前有承诺,行使职责过程中有述职有评议检查,行使职责后有审计,出现问题有谈话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预警提醒长效机制。
惩防并举,营氛围。一是建立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网络,通过联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互相配合,互相联动,形成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权犯罪的“合力”,确保村组干部正确履职。二是结合案件查办,解剖案例,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腐败漏洞。同时,将相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给以通报,警示督促村组干部正确履职。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权犯罪案件一经发现,决不姑息,坚决查处,从而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为农村基层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2010年,陆良县对太平哨村丁某等村干部集体腐败案进行了查处,并在全县范围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