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作者:陆良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12-30 11:49:44 点击率:134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陆良县委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提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系责任人
全县各单位、各乡镇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驻陆金融服务行业、民营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联系服务对象
全县农村群众、社区居民、企业职工,重点联系贫困群众、企业困难职工、孤寡鳏独、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失业、待业、无业人员。
第四条 工作职责
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
(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群众利益,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疏导调解邻里纠纷。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调解邻里纠纷,实现邻里和谐。
(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了解群众所需、所思、所盼,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
(五)理顺群众思想情绪。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化解群众的疑惑,舒缓群众情绪,解决群众思想问题,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目标任务
通过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创新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确保联系服务的群众无刑事犯罪,不上访,不参与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实现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干部队伍公信度明显提升。
(一)密切干群关系。进一步拓宽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加强干部与群众的沟通,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情体察群众疾苦,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亲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
(二)历练干部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性修养,转变干部作风,使党的优良传统、公仆意识真正在干部身上得到体现,努力做到干部心系群众小事、群众支持全县大事,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三)掌握基层实情。坚持“干部下沉,民意上达”,使各级干部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加强调查研究,听实话、查实情,虚心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掌握基层一线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解决困难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利益诉求,解决一批群众最急最盼的突出问题,处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化解一批长期拖置的矛盾纠纷,办理一批惠及民生的实事好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的群众工作基础,提升干部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县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六条 联系服务办法
(一)“包乡联户”:县级领导每人负责一个乡镇并直接联系服务5户群众。
(二)“包村联户”:县直部门、乡镇科级领导每人负责一个村(社区)并直接联系服务5户群众。
(三)“包户联系”:一般干部按所在部门(单位)联系责任区直接联系服务3户群众。
(四)联系重点:党政部门的党员干部重点联系脱贫致富难点村(社区)群众,政法部门的党员干部重点联系治安状况复杂的村(社区)群众,政府经济部门党员干部重点联系经济发展滞后的村(社区)群众,企业领导重点联系企业困难职工。
(五)实行“五个一”联系服务。一名民情联络员、一张联系卡、一个联系服务意见箱、一个联系服务电话、一个联系服务邮箱。联系服务意见箱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
(六)驻村“三同”。各级干部按要求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生活,出点子、想办法,为群众寻求脱困和致富之路。
(七)开展“四走访四促进”活动。走访党员干部能人,共商发展大计,促进群众增产增收;走访热点难点地区和上访老户,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走访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主动了解群众疾苦,促进问题和困难的解决;走访在当地情况清、有威望的人员,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发展合力的形成。
第七条 联系服务要求
(一)县处级、县直科级领导干部每年住村10天以上,乡镇干部每年住村60天以上,其他干部每年住村5天以上。
(二)干部下访恳谈每次走访2至3个村民小组不少于30户群众,采取集中访谈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有1次个别访谈。每名干部一年至少入户联系服务3次以上,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记好民情日记。
(三)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县直科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4个月、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乡镇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5个月、调研报告不少于3篇。各级干部年终要有1篇工作总结。
第八条 工作纪律
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下村入户轻车简从、不打招呼、直接到村,不层层陪同,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自律,不奢侈浪费,不收受礼品,住村自付伙食费,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
第九条 考核奖惩
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实行考评奖惩制度,由各级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按干管权限组织测评、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政绩、奖惩、评优、任用挂钩。
第十条 本制度由县“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