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七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18 09:06:55 点击率:71
自2013年3月1日起,陆良县第七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此次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缴费工资低于(等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为535元/月;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为605元/月;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的为675元/月。该县将按照《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按照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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