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创先争优亮点鲜--明礼修德 尚法敬业
作者:李宝华 发布时间:2011-10-20 10:59:09 点击率:54
近年来,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党建与检察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反假币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示范窗口”,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
文化育检出特色。院党组坚持以先进的文化理念引导人、以高尚的文化精神鼓舞人、以浓厚的文化氛围塑造人。推出“罗平县检察院礼仪规范100条”,涵盖执法礼仪、工作礼仪、着装礼仪、接待礼仪、会议礼仪、通讯礼仪、驾驶礼仪、生活礼仪、网络礼仪、社交礼仪等10个方面的礼仪规范。秉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新时期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把“明礼修德、尚法敬业”确定为院训。打造“智者如水、公平公正、明礼修德、尚法敬业”的精神文化,打造“以人为本、合而不同、德法并重、规范有序”的制度文化,打造“科技强检、保障有力、优雅和谐、文明庄重”的物质文化,打造“风清气正、慎独慎微、博学笃行、知行合一”的行为文化。每名干警都结合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实际写出励志警句,并在检务公开橱窗公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公正廉洁执法三项能力为重点,立足岗位职责,突出实务技能,开展学习上级检察机关规范公文和法律法规、开展优秀公文和法律文书竞赛、办案技能比赛、精品案例评选等一系列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在全院形成比学习、赛业务、强技能、创佳绩的良好局面。
创先争优惠民生。该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树立“重点工作站排头、难点工作争上游、整体工作创一流”理念,抓好完善管理、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查办大要案三个亮点,实现打击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四个突破,亮出争创目标、拿出争创措施,各项工作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超越,形成“项项工作争一流、人人争创做贡献”氛围。开展一次检察职业道德专题辅导报告会、一次案例剖析会、一次专题调研、一次干警主题实践活动演讲比赛,开设一个网上学习专栏,召开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组织一次检察职业道德知识考试,设置一个意见箱,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开展一个季度读一本书、一月一交流、一周一讲座、一季一汇报、一案一分析、一部门一流程、一老带一新、一人一心得等学习活动。开展以“比大局意识,不让工作在我这里打折扣;比公正执法,不让执法公信力因我受贬损;比工作业绩,不让绩效管理在我这里受影响;比服务质量,不让来访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比廉洁自律,不让职业道德在我这里有缺失”的“五比五不让”活动。推出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举报线索跟踪监督制、首办责任制、群众来信来访代办制“四项便民服务”和关心、耐心、细心、热心、贴心、爱心的“六心岗位道德准则”。开展思想政治星、勤于学习星、团结协作星、公正执法星、开拓进取星、爱岗敬业星、遵章守纪星、服务群众星、弘扬正气星、礼仪规范星“十星级检察官”评选活动,引导干警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争当先锋模范。
法律监督谱新篇。该院创新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制定了侦查活动监督办法,对监督的职责、原则、内容、方法做出明确规定,有效提升了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注重防错防漏,确保不枉不纵。近3年来,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不当立案19件27人,对依法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9件24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捕漏犯16 件19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3件55人、不起诉2件4人、追诉漏犯7人。认真履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监督职责,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为重点,加大办理民事抗诉案件力度。近3年来,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6件,所办案件实现了无超期羁押、无错捕错诉、无违纪违法办案、无无罪判决。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重大案件;严肃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打击了犯罪、教育了干部,警示了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涉法涉检信访处理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近3年来,共受理信访156 件249 人,反馈各种意见和情况603件916人次,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56件679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740余人次;受理调处社会矛盾99件493人,办理检调对接社会矛盾调处12件156 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