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为民 彰显公平正义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03 16:14:02 点击率:79
近年来,罗平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有力推动了法院整体工作的健康发展,人民的满意度、社会评价、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一、基本情况
罗平法院有内设机构14个和5个派出人民法庭,有干警89人,设立党总支和10个党支部,有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88人。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罗平法院党组以服务好审执要务、服务好办事群众、服务好干警队伍、服务好社会大局为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各项审判指标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三注重”,打造为民司法的服务队伍
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党建服务审判这个中心,把党建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来,有效防止了“重审判轻党建”和“就党建抓党建”的倾向。按照“职能相近、地域相邻、联系密切、便于活动、适度规模”的原则,科学设立党支部,在内设机构党员人数较多的部门或有3名以上党员的派出法庭单独设立党支部,在党员人数较少的部门和中心法庭中设立联合党支部,切实做到人民法庭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实现了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党总支(支部)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把党建工作载体平台、方法措施设计与审判执行工作目标、工作理念、素质能力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党员服务窗口、党员先锋岗等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党员诉讼服务、社会矛盾调解、法律服务、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党员服务示范先锋队,把党组织在审判执行中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工作作风、工作业绩、服务质量上。
注重提高干警办案水平。创办《党员学习文选》,建设“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园地”,创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确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为支部活动日,坚持支部活动、学习常态化。抓好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一线法官的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讲、法律文书评比、优秀案例选编和理论调研等活动,开“示范庭”19个,评查案件庭审17个,评查法律文书70余份,促进庭审规范和法官法学素养、执法办案水平提高,促进审判工作。组织法官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鼓励参加司法考试、自学考试,提高法官素质。建立院长恳谈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干警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看望慰问困难党员,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组织在干警当中的威望。
注重加强典型引导。积极开展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选树了“云岭楷模”“铁杆人民陪审员”马绍国、板桥中心法庭党支部、马街中心法庭党支部等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警献身司法事业,增强再创辉煌业绩的信心和斗志。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始终把握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纪检监督的工作规程来运作,班子成员带头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等“十讲”要求,形成了以院党组为领导核心,以法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为工作主体,以纪检组、政治处、党务干部为骨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正确开展。
(二)突出“三强化”,健全司法为民的服务机制
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先后深入开展“司法质量年”“作风建设年”“执行力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认真履职,贯彻落实好审判执行工作措施、工作纪律。制定“违反工作、审判、执行、会议”等各项纪律的处罚措施,强化执法办案行为管控,不断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六难三案四顽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五项禁令”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五项措施”精简文风会风、“八项规定”严管公务用车。坚持作风督查月通报制度,抓作风不护短,2014年对12人进行问责,并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按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会,每月定时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短信,教育干警廉洁自律;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定责任书,完善廉政风险分级防控体系,建立干警廉政档案,促使干警廉洁自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作为法院文化建设核心内容之一,在机关大楼张贴格言警句、廉政标语,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建立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干警参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强化党建机制贯彻。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党员目标管理等考核激励机制和党建工作形势分析、经费保障等“十项党建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不少于四期学习任务;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党总支不定期地对各支部开展学习的情况进行检查。创办《党员学习文选》,组织开展入党宣誓、文艺汇演、主题演讲、“七·一”纪念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党性锻炼。
(三)做到“三服务”,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
服务大局促和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用公正司法确保服务大局质量,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依法调处民事纠纷、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依法破解执行难题。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011件,同比上升14.09%,办结2954件,同比上升13.88%,结案率98.11%;认真落实诉讼费、执行费减免制度,对老弱病残、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诉讼费、执行费13.27万元,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落实涉诉特困人员救助长效机制,先后通过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信访救助等途径,对39名涉诉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20万元,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服务群众零距离。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深入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实现全方位、多维度服务来访来诉群众。院机关按照“安检导诉区、审判事务区、调解速裁区、信访接待区、便民服务区”5个功能区,新建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待、办理各类事项5000余人次。规范全院干警轮流值班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确定院长接待日,推行院长(院领导)接访及党员干警接待制度,变被动接访为主动约访、带案下访、时时回访。2014年,院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来访35人,主动约访24人次,来信来访回复答复率100%,有效提高了信访问题解决效率。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当事人了解立案、审理和执行的程序、步骤;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设立专门立案诉讼执行窗口,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设立巡回办案点,先后在不设中心法庭的乡镇以及城郊结合部的村(居)委会设立55个巡回服务网点,方便群众诉讼;力推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网上办公、办案,远程立案、远程电子签章、数字化法庭的使用,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服务延伸无死角。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和保护功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法官进农村、法官进学校、法官进企业活动,大力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推进和谐创建工作。强化巡回审判,注重法制宣传,民商事案件共巡回办案 1342件,巡回率88.52%;转变巡回观念,完善巡回办案机制,强化以案释法,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举行法制宣传6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150余人次旁听案件审理、参与阳光执行,发放问卷调查表360余份,群众旁听2100余人次。
三、经验启示
(一)队伍建设是根本。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党组织抓党建、带队建、强服务,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只有建强服务队伍,并充分发挥党组织和主要领导的示范引领功效,才能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抓好结合是关键。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有效对接服务对象诉求与服务的方式方法,要找准二者之间的结合点,使群众诉求与服务机制有机结合。要注重抓好典型,用典型引路,用模范带头,以点带面,层层推进。
(三)延伸服务求突破。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有效延伸服务触角,实现中心工作与延伸服务的互融互促,在延伸服务中夯实中心工作基础。罗平法院党组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动司法观,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效延伸了司法服务领域,促进了中心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