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服务诠释司法真谛
作者:程三娟 宁太荣 发布时间:2011-12-29 17:02:15 点击率:68
2011年1月至11月,在罗平法院已办结的1794件案件中,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不出庭”就得到处理和解决的就有1443件,占80.43%。
意见倾听在基层
“谢谢杨院长,这回我可以放心回家等消息了。”2011年11月15日中午,阿岗镇兴发村村民老叶走出“院长接待室”时,长舒了一口气。
因为自己起诉的一起合同纠纷被罗平法院依法裁定撤诉,老叶有些“耿耿于怀”。几天前,他写信到罗平法院反映情况,很快,法院通知老叶在罗平法院院长接待日这天,向院长反映案件情况。而在此之前,法院一名分管立案信访的副院长就已经深入到老叶家中及其所在的村委会进行了前期走访。接待日当天,院长主动约见了老叶,承诺限期内书面答复,这让老叶放宽了心。
近年来,罗平法院坚持院长轮流值周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坚持接访、走访、下访、回访“四访”工作机制,近距离了解和把握群众司法需求,坚持把创新立案信访工作机制作为实践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宗旨的保障。2009年,在诉讼服务大厅接待区设立了院长接待室,并有专人负责当事人的来访登记和信访引导工作。每位接待院长在接待当事人之后,第一时间找案件原承办人进一步了解案情,及时督办、限时答复。2011年1~11月,院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来访25人,督办信访函件68件,答复率100%,有效提高了信访问题解决效率,提升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满意度。
承诺落实在基层
在马街镇集中赶集日,罗平法院共产党员法律服务先锋队专程“赶集”进行法律宣传服务。同一天,县法院共产党员司法保障服务先锋队及支农服务先锋队前往长底乡把左村委会,对当地17名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法官在办案之外“走村串户”,了解农村贫困户疾苦,为农民致富出谋划策。
按照县委创建共产党员服务先锋站、先锋队的要求,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诉讼服务、预防青少年犯罪、司法保障服务、夕阳红健康、支农服务等10支党员服务先锋队,在全县范围开展“人民在心中、法官为人民”主题大下乡系列活动。“大下乡”以法官进校园、进集市、进厂矿、进社区、进农户、进单位、进监所为主要形式,以法律宣讲、法律咨询、回访帮教、扶贫慰问、抗旱帮扶、共话发展为主要内容,带案下乡,把化解矛盾作为下乡的落脚点。截至12月初,大下乡活动共开展“七进”19次,累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300余册,开展7次法律宣讲,8次集市日法律服务咨询,3次困难户访谈,4次抗大旱保民生帮扶,5次回访帮教……在法官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
矛盾化解在基层
板桥镇路克村一位刘姓老人因不善处理家庭关系,与儿孙闹翻了脸,导致生活无着。一天,老人拉着老伴一同来到罗平法院板桥中心法庭哭诉,请求法庭帮助解决养老问题。板桥中心法庭启动“支部巡回”案外矛盾调处机制,及时将其子及相关亲友接到法庭,并安排办法多、工作细的党员法官主持双方调解。在双方达成初步协议后,又邀请敬老院负责人来到法庭,共商老人入住敬老院的相关事宜。最后,在法官见证下,老人父子及敬老院签订了协议,两位老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在罗平法院,每个法庭、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矛盾化解举措。法院立案庭“速裁调解”高效便民,阿岗法庭“情感触动调解法”助力农村离婚案件调解,马街法庭搭建巡回调解网络,九龙法庭延伸人民陪审员职能,大水井法庭总结出“六步调解法”。通过车载法庭、假日法庭、预约法庭、周末法庭、速裁法庭等多种形式,机关巡回率达60%以上,派出法庭巡回率达85%以上,民事速裁案件调解率达90%以上。(来源于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