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非公经济组织都要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1 14:38:09 点击率:129
记者5月11日获悉,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非公经济组织都应当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重点派驻应当组建但尚未组建党组织、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
据介绍,选派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和较为熟悉经济工作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在非公经济组织领域覆盖面的有效措施。截至4月底,全省各级共派出5968名党建工作指导员,约覆盖24.5%的非公企业。
省委组织部要求,根据非公经济组织规模、分布等情况,可采取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一个非公经济组织,或联系几个非公经济组织的方式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单独派驻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集中派驻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具备建立联合党组织的2至3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以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非公经济组织可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
据了解,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兼职为主,任期2至3年。选拔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的党员干部;各级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或担任过党组织领导职务的党员;社区和村党组织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职责包括:帮助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党务干部,教育引导非党员业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结合非公经济组织特点,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帮助和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班组”“党员示范岗”等创先争优活动;列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重要会议,对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组织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委组织部强调,按照“谁派出,谁主管”的原则,由派出党组织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管理和考核。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考核结果与其年度考核等次挂钩。
据介绍,选派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和较为熟悉经济工作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在非公经济组织领域覆盖面的有效措施。截至4月底,全省各级共派出5968名党建工作指导员,约覆盖24.5%的非公企业。
省委组织部要求,根据非公经济组织规模、分布等情况,可采取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一个非公经济组织,或联系几个非公经济组织的方式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单独派驻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集中派驻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具备建立联合党组织的2至3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以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非公经济组织可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
据了解,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兼职为主,任期2至3年。选拔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的党员干部;各级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或担任过党组织领导职务的党员;社区和村党组织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职责包括:帮助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党务干部,教育引导非党员业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结合非公经济组织特点,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帮助和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班组”“党员示范岗”等创先争优活动;列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重要会议,对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组织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委组织部强调,按照“谁派出,谁主管”的原则,由派出党组织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管理和考核。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考核结果与其年度考核等次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