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第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经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2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1、马龙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2、马龙县妇联副主席1名。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要求
1、马龙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经验;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热爱教育事业。
2、马龙县妇联副主席职位基本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妇女工作经验;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热爱妇联工作。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以上两个岗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应的资格;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县公选办于7月21日分别在马龙电视台、马龙县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1日开始至7月31日截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县委组织部设立报名点。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云南网上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公开推荐。由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副科级干部的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推荐时要注意引导参会人员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质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出来参加公推公选考试。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初步人选。
(四)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负责报名人员的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合格者发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五)笔试。笔试统一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应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六)面试。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有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统一公布。
(七)组织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将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八)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并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马龙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8883645
监督电话:0874—12380
马龙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