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组干任公示(2011)第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8 09:25:40 点击率:331
中共马龙县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马组干任公示(2011)第3号
(总第三十八号)
根据曲靖市《关于实行干部任用公示制的通知》、《关于实施干部任用公示制的补充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内容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杨玉所等五位同志拟任职务和工作实绩予以公示,从2011年6月27日起至2011年7月5日止为公示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马龙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
杨玉所,男,汉族,云南马龙人,1971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西南政法大学函授法学专业),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拟提名为县人民法院旧县中心法庭庭长。
工作实绩:任立案庭和刑事审判庭庭长以来,带领和团结全庭干警在立案、信访、送达、诉讼保全、诉讼费减免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加大对抢劫、抢夺、强奸、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加大调解及执行力度,尽量促进当事人化解矛盾,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民事化审理模式和量刑规范化,实现量刑均衡,为维护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贡献;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力度。
李云桥,男,汉族,云南马龙人,1976年2月生,大学文化(云南大学自考法律专业),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拟提名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工作实绩:在执行局工作期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坚持执行必结的理念,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期间,充分运用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当严则严,宽严相济,依法惩处各种刑事犯罪,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先后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错案发生,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5%的案件调解处理,80%的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得以执行兑现,做到案结事了。
敖晓青,男,汉族,云南沾益人,1975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苏州科技学院历史学专业),201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拟提名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工作实绩:在主持立案庭工作期间,能认真践行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履行立案职能,进行立案庭规范化窗口建设,热情周到办事,充分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做好沟通服务工作,加强诉调对接,开展巡回审理,积极参与司法审判工作,保障各项工作得到及时有效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共接待各类信访、咨询人员1592人次,审查立案1486件,审理民商事案件68件,下乡巡回审理办案24次,速裁民商事案件112件,指导人民调解工作10次,办理诉调对接案件20件,诉讼保全案件24件。
刘春平,男,汉族,云南麒麟人,1978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广东商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拟提名为县人民法院旧县中心法庭副庭长。
工作实绩:工作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余件,自诉案件10余件,在所承办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均在65%以上,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 峰,男,汉族,1984年11月出生,云南沾益人,大学文化(兰州商学院法学专业),非党干部,200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县人民法院办公室科员。
拟提拔为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工作实绩:在负责办公室工作期间,认真做好文件办理、会议筹备、后勤服务等综合工作,共起草各类文件、报告40余份,撰写信息、简报10余份,办文办会等各项工作成绩明显。四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00余件。2007年,被县人民法院表彰为“优秀办案能手”称号;2009年,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表现突出,被单位表彰为“马龙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度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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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龙县委组织部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