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龙县委编办深入开展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
作者:马龙县编办:赵华全 发布时间:2014-05-07 16:50:58 点击率:45
中共马龙县委编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狠抓机构评估、机构编制管理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等工作,成效显著。
一、扎实推进分类改革和体制改革工作见实效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科学界定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在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过程中,县委编办针对县直事业单位存在的职责不清、人员结构不合理、领导职数不明确等问题,组织对县直各单位主要职责等事项进行审核,并与相关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进一步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明确了县直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将应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职责从事业单位剥离,解决了事业单位职责不够清晰、编制不够合理、领导职数不够明确、人员结构不够合理及有的单位“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等问题,为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奠定了基础。积极谋划部署分类工作,严格把握分类改革原则和标准,研究拟定《马龙县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严防公益类向行政类“挤”的倾向。严格按照《马龙县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对县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已进行了分类和报备。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已全面结束。
(二)努力创新研究体制改革工作,健全组织机构促保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马龙实际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合理机构设置,加强和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县委编办按照省、市文件指示精神深入到县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进行调研,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多次协商和沟通,草拟报县政府印发了《马龙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审核修改并报县政府办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的“三定”规定。结合马龙县行政编制较少的实际,县委编办向县委、政府及编委会提出建议将原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作为食品药品执法机构派驻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并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在全县十个乡镇(街道)设置了3个食品药品监督所(局)负责全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编制配备每个所(局)不低于3名,等条件成熟后再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置食品药品监督所,得到县委、政府和县编委会的采纳,解决了行政编制不足无法足额配备编制和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置食品药品机构的问题,畅通了进人渠道,确保了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和规范用编,同时减少了乡镇(街道)机构个数。
二、加大机构编制评估力度,严格机构编制督察。
(一)加大机构编制评估力度,理顺工作关心。狠抓机构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以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通过科学有效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县政府机关的机构运转、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政务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促进各级政府机关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和便民高效,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长机构编制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在往年机构评估的基础上对末评估过的单位县编办会同纪检、监察、督查、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大评估力度,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估。在一定范围内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评估结果较差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被评估部门职责运行中出现问题,将依据评估结果对相关职责及机构编制进行相应调整;对评估结果较差的部门,自反馈评估结果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其涉及机构编制内容的请示事项。
(二)严格编制总量,用活编制存量。大力落实“约法三章”,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县编办严控机构编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工作思路,以2012年底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为总量控制数,对工作需要增设机构和增加职责任务需增加编制的,从职能减少和空编较多的单位中调剂解决,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县纪委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和清理“吃空饷”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确保编制增减平衡,实现2013年底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控制数。
三、做实机构编制统计,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一)做细做实机构编制核查统计工作,力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与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平台相结合。及时、详细、准确更新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平台和机构编制手册信息数据,充分利用人事网络管理信息平台和机构编制的统计功能,进行机构编制统计,确保统计数据与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平台、机构编制手册数据相一致,填报的各项指标与文件批复相一致,编制职数与机构编制部门的核定数相一致,确保实有人数与实名制管理系统相一致。二是与编制手册年审相结合。通过编制手册年审,详尽地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信息的变化情况进行审核。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分析研究我县的机构编制管理状况,做好本年度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对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与工资审批台账和组织部门领导职数花名册核对相结合。通过每月核对工资建立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审批台帐》和领导干部任用花名册,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近期,正抓紧核对组织、人事健全台账,整理各行政事业单位一年来机构、编制、人员变动情况及文件依据。通过不断完善与财政、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的对账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有效。
(二)把握政策,依法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努力夯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变更、注销工作,根据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年度检验、法人变更、事业单位注销等工作,对进行调整行政区划调整的20余家新登记单位采取限时办理制,有效登记率达100%,对200余家年度检验事业单位,采取事业单位自查、举办单位审核、网上申报、报送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和公告年检结果等方式进行,对年度检验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否则不予年检,年检时间要求在每年的1月中旬至3月31日前完成,变更和注销法人的事业单位采取跟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适时办理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