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靓村容村貌 共建美丽乡村——马龙县立行立改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作者:县活动办 发布时间:2014-05-09 16:25:56 点击率:43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马龙县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立行立改,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通过改造农村道路沟渠,规范农民门前“三堆”,乡风文明宣传画上墙等措施,切实扮靓村容村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加强领导,细化方案。长期以来,农村人居环境状况一直是群众谈论最多的话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改善民生的重点之一。马龙县在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和征求意见中所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发现群众普遍反映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后,本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走过场”的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立行立改,及时启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治理农村脏乱差这一顽症。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了马龙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工程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县住建部门本着“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体现特色”的原则,牵头制定了《马龙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指导思想、主要措施及工作要求。同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住建部门牵头,定期召集农业、国土资源、发放、财政、农办、环保、水务等部门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推进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
整体谋划,分段推进。马龙县把“农村清洁工程”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的重点之一,不盲目求多求快求规模,不盲目赶速度造声势,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长效管理”的思路,在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一个自然村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在试点村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再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方式,逐步推进并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该县“农村清洁工程”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先行试点阶段(4月10日—9月30日),各乡(镇、街道)以自然村为单位,确定一个自然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在试点村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并动员村民予以充分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主动参与整治工作中,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试点村的建设任务;二是总结经验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认真总结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各自的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月—2017年12月底),各乡(镇、街道)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方式,逐步推进并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通过实施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着力创建干净、整洁、优美、宜居的马龙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捆绑建设,各记其功。马龙县始终坚持把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作为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本着“捆绑建设、各记其功”的原则,积极整合农业、林业、环保、国土资源、水务、交通、财政、扶贫等部门的涉农项目资金,大力实施农村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通过改造农村道路沟渠,规范农民门前“三堆”,乡风文明宣传画上墙等措施,切实扮靓村容村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县财政将在工程结束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改造任务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立足所辖各村实际,因村制宜,细化方案,通过“上级争取一点、企业捐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资金。进一步细化施工内容,严格施工规模,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马龙县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将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面貌、完善服务设施、提升生活品位,努力打造“天蓝水净、绿荫环绕、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美丽幸福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