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13 15:57:23 点击率:106
科学选点 创新载体 强化管理
马龙县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
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 马龙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县情实际,按照“创建一个、带动一片、推动整体”的工作思路,切实找准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突出区分各行业、各领域特点,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力争创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先进典型,通过抓点带面、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
严把标准选好点。一是明确创建标准。严格按照“五好五带头”的标准,要求创建示范点的基层党组织要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示范点党员要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带头”。二是突出行业特点。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围绕“一个行业一个特色、一个领域一个特点”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本地、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情况,按照创建标准和条件,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标准,严格时间步骤,分领域、分行业分别确定一批党建基础好、工作成效明显、带动示范能力强的基层党组织作为创建对象,确保每个领域每个行业都有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示范点,确保每个示范点都能体现本地本单位实际和特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三是科学合理布局。要求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以公路沿线、重点项目实施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和乡(镇)所在地社区等为重点区域进行选点,注重示范点对各行业、各系统的覆盖,选择交通便利、工作基础好、便于参观学习的点。结合工作实际,共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创建55个县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农村(含社区)党组织32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17个、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6个。并择优推荐申报创建一批市级、省级示范点。
严格规范起好步。一是推荐层层把关。此次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按要求实行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逐级推荐、上级审定的办法。乡(镇)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由各村党总支和乡镇有关单位党支部申报,乡镇党委审定;县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由各乡镇党委、各县直党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定。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和社会党组织党建示范点,按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党委统一推荐。二是上下齐抓共管。示范点的创建由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党委统一规划、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指导和管理本行业、本系统的示范点创建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整体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三是丰富创建内容。各级党组织以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六比六创”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丰富示范点创建内容,积极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内涵。以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为载体,在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争当优秀党员等方面不断拓展,力求在解决困难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科学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严格管理强效能。一是加强领导责任。要求各党委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力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五好五带头”的目标要求和争创内容,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建立“一把手”抓党建示范点的工作机制,明确党组织负责人是示范点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管理。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对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二是严格考核管理。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党委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示范点按领域、类别进行挂牌。对各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平时工作情况,适时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进行调整充实,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创建单位要取消示范点挂牌资格,并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中充实一批新的示范点。同时,把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工作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公信度测评等有机结合,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宣传推广。要求各党委要及时掌握创建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总结提升,通过电视、网络、简报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树立一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将点上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到面上去,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党建工作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