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0 14:04:56 点击率:556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麒麟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区委常委班子共查找出18个方面68条“四风”方面的具体问题。7月23日至24日,区委常委班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摆了问题,剖析了根源,提出了初步整改措施。会上,市委第一督导组要求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抓好“四风”问题的整改,要针对会上查摆出的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着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会后,区委常委班子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委相关要求,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逐一分析查摆出来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落实的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常委班子及成员带头做起,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上率下,树立标杆,把专项整治作为狠刹“四风”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评判之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取信于民、惠及群众,以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加快建设“六区、四城、两中心”的强大正能量。
二、整改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着力整改坚决抵制错误言论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
推进措施:
1、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8至12月份,区委举办两期中心组学习活动,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把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廉洁自律作为今后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经常学、长期学,牢固掌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从思想深处自觉遵循更高标准、坚守更严要求,自觉践行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牵头领导:饶丹。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9月底前,完成2014年第三季度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月底前,完成2014年第四季度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今后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期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
2、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适时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对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村(社区)书记和主任、大学生村官等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3天左右。把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与能力素质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党校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 10月底前,完成培训方案的制定;12月底前,举办专题培训班)
3、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要从干部和机制两方面努力的要求,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加强教育。区委常委班子带头,采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方式,每个领导班子至少开展1次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讨论,使每一名班子成员,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坚决杜绝独断专行、家长制、“一言堂”问题。二是完善制度。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充分总结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制度、程序和方式,严格执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规定。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牵头领导:傅学宾。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完成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坚持落实)
4、全面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今年6月省委制定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切实加强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区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区委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区委常委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坚持对新提拔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述廉制度,每年确定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纪委全会上作专项述廉。区委常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党纪法规,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要求,抓好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形成震慑。(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专题报告、讲廉政党课;专项述廉在纪委全会上进行,查办案件长期抓;今年底前,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长期贯彻执行)
(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着力整改思想认识不深刻、监督检查不到位、强化落实不严格等问题。
推进措施:
5、开展一次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十项规定执行情况集中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加强中秋、元旦、春节等时段的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对违规进行职务消费和转移地点、变换方式变相公款吃喝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坚决整治超标接待、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等问题;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制定管理办法,杜绝讲排场、讲规格、讲规模的铺张浪费行为;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张贴公车标识和定点停放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初完成部署;9月底前,完成集中检查和整改,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长期贯彻执行)
6、健全“阳光用权”制度和工作落实制度。一是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和专家咨询4项制度。二是加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以人、财、物管理使用和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的运行为重点,针对制度、岗位和流程中存在的行政风险,制定风险点防范措施,使权力运行透明化、制度化。四是完善督促检查和工作落实制度,建立“机制倒逼、稽查审查”长效机制,实行目标倒逼进度、督查倒逼落实的工作制度,加强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督导。(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三)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着力整改政绩观有偏差、重显绩轻潜绩、发展不协调、考核评比不科学等问题。
推进措施:
7、坚持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规律和要求办事。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妥善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经济总量与结构、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长远经济效益,杜绝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路边工程”,深刻吸取下海子煤矿“4·07”重大透水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严防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牵头领导:傅学宾。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对全区列入规划的工程项目作一次清理,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进行调整;立行立改,长期贯彻落实)
8、坚定不移地抓好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规划的落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涉及城乡建设规划、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旅游项目开发、城市功能配套及公共服务项目、新农村建设、公路交通等,都要严格按照规划的标准、要求、内容进行实施,坚决纠正擅自调整规划、执行有偏差等问题,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扶贫办、区交通局,区人大法工委、农工委、城建环保委,区政协经济建设委、提案委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执行规划情况自检自查;9月底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长期贯彻落实)
9、着力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围绕“六大支柱”产业,加大跟踪服务、政策倾斜、重点帮扶力度,不断延伸产业链,持续壮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拉动能力。引导企业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企业加快实现管理创新、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用足用活省、市加快园区发展政策,加大空间整合、产业整合和资源整合,强化招商引资,加快“引企入园”步伐,持续壮大越州、麻黄工业园区,加速三宝罗汉山物流园区、麒麟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牵头领导:朱家甫。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越州镇、三宝街道、沿江街道、太和街道,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项目工期抓紧实施)
10、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主动对接珠江源大城市规划,拓展城市新区,扩大城区规模;抢抓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机遇,加快路网结构调整,拉大城市骨架。大力实施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实现联创工作梯度推进,确保2014年创建成国家卫生城,2015年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和全国平安城,2017年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实施第三产业提速计划,加快推进万宇泛亚国际商贸城二期、麒麟综合物流配送中心、滇东粮油物流中心、金麟湾生态休闲运动中心等项目建设。以“四城联创”为抓手,以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为重点,结合“五纵五横”城市干道改造,推进打通断头路工程。以精细手段管理城市。积极探索街道、社区物业属地化管理模式,成立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大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力度,增强市民交通文明法规意识,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等相关单位,涉及到的相关街道。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项目工期抓紧实施)
11、着力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抢抓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机遇,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壮大优势农产品基地,扎实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增产增效。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着力打造靓丽、整洁的美丽乡村。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要素入股,吸引农民参与到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增加农民收益。(牵头领导:朱家甫。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农业局、区执法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项目工期抓紧实施)
12、加快推进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国家级生态区建设,加快推进潇湘江二期治理、寥廓山南坡和城东面山植被绿化工程,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加大城乡垃圾中转站建设力度,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中低产林改造、石漠化治理、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程,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持续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新增造林面积12.5万亩,净增森林蓄积量42万立方米。加快中心城区、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不断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率。(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执法局、区环保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按照项目工期抓紧实施)
13、建立科学的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综合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和内容。对现有“一票否决”考核项目进行清理,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从2014年起,原则上不再对各镇(街道)和部门实行单项考核,坚决取消与实质性工作无关的考评指标,所有的责任状考核一律纳入综合绩效考评,由区综合绩效办统一审核、统一考核。(牵头领导:罗中山。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完成部署;12月底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四)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根本性变化。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工作纪律,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以作风建设实效取信于民。
推进措施:
14、坚决整治收受红包、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制定出台《麒麟区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暂行规定》,对不准收送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不准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开业誌禧、祝寿满月、参军入学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全体常委在区电视台和党务公开网上作出“三严禁”公开承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箱,自觉接受监督。组织全区正科以上干部到曲靖市廉政教育基地和曲靖监狱接受廉政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由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和检察长约谈所有区级领导,并覆盖到科级干部。今后每年开展1次廉政谈话,对有举报、有反映、有苗头的,及时进行约谈;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暂行规定》起草工作,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印发全区,完成区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承诺和警示教育;9月底前,完成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5、坚决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针对文山会海积重难返,领导干部整天忙于开会,陪会现象严重,没有精力抓落实问题,制定完善关于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分类管理制度以及会议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针对发文、简报数量过多、层层转发文件,“公文旅行”、“公章往返”的问题,对无纸化办公情况和召开会议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进一步清理乱发文、乱编简报等现象,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篇幅;针对检查考核评比多,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基层忙于做台账、填统计表,疲于应付等问题,全面清理区委、区政府和区级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能合并的坚决合并,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坚决撤销,未经批准的坚决停止。对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牵头领导:李金林。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开展一次专项督查;9月底前完成清理;12月底前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6、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惩处一起,并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整顿,全区上下联抓联查联改,列入经常性工作,长期贯彻落实)
17、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土特产品;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请吃、吃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坚决制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查处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完善公务接待和报销审批等制度;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继续组织明察暗访并通报典型案例,长期贯彻执行)
18、坚决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用楼堂馆所。从严配备公务用车,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格执行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规定,严禁新建、扩建,严禁迁建、购置,严禁以“窗口”、“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完成部署;9月底前集中整治;12月底前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坚持执行)
19、坚决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定期开展专项审计。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自检自查;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贯彻落实)
20、坚决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重点整治政绩观不正确,弄虚作假,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造声势、搞样板、刷墙面,一俊遮百丑;热衷于提脱离现实的口号、定脱离实际的指标,目标一任比一任高;不能一张规划蓝图抓到底,换一个领导换一种思路、调一次规划,今年建、明年拆,今天种树、明天种草,反复开挖、重复建设;盲目铺大摊子、上大项目,不计成本、违反规律、追求速度和规模,等等。(牵头领导:朱家甫。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统计局、有项目审批权的区直部门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进行部署;9月底前,相关单位开展自检自查,组织专项检查;12月底前,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执行)
21、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牵头领导:丁常云。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进行部署;9月底前,相关单位开展自检自查;12月前,组织专项检查,长期贯彻执行)
22、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肃整治各类培训中心的腐败现象,坚决防止培训中心成为单位或领导干部变相创收、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隐蔽场所,坚决禁止国家公职人员直接或变相参与经营各类培训中心,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借参加各类培训之名收送钱物、违规消费、打牌赌博等行为;对私人会所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整改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对区内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找准本地区“会所中的歪风”表现形式和存在突出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对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收受和持有会所会员卡,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及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初作出全面部署,完成公开承诺;8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存在问题;10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3、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检察院,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作出全面部署;9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存在问题;10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4、坚决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严肃查处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监察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 2014年9月初作出全面部署;9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存在问题;10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5、坚决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 2014年8月中旬作出全面部署;9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存在问题;10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6、坚决整治非党报党刊征订泛滥。坚决纠正一些部门利用职权摊派或变相强制征订报刊杂志,增加基层负担,造成浪费现象。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不得将订阅报刊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不得利用职权采取发文件、发通知、下指标等手段摊派发行报刊;不得采取打电话、利用系统工作会议提要求、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等手段变相摊派发行报刊;不得搞“搭车发行”、“人情订阅”、“关系订阅”等其他方式摊派发行报刊;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检查等工作便利,要求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责任领导:饶丹。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时间要求:从2014年全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中予以明确清理,年底考核不再列入;在年初报刊发行征订期间由区纪委严格监督查处,并长期坚持)
27、坚决整治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多。坚决清理有关单位以各种名目设立、不符合规定的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对全区各种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统一规范明确,切实规范区级领导小组、各种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今后凡是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议事协调机构的,党委序列报区委常委会议决定,政府序列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牵头领导:李金林。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中旬完成清理;9月底前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8、坚决整治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区级领导带头对自己分管、联系的部门职责、职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具体流程、具体审批人、办理时限等在党务公开网、麒麟报道、单位服务窗口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追责制度,对不按要求办、拖着不办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吃、拿、卡、要”的追究相关责任。(牵头领导:傅学宾。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善职责、职能清理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公示工作;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长期贯彻落实)
以上专项整治任务,由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牵头,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等部门配合,进一步研究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分解整治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及时组织实施,尽快取得实效。
(五)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和政绩的根本标准,着力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推进措施:
29、夯实社会事业基础。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普及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提升高中教育,做强职业教育,积极鼓励民办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切实破解“养老难”问题。(牵头领导:侯文利。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老龄办等相关职能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组建领导小组,完成组织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30、突出解决民生问题。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最大限度地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扩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区服务、抚恤安置、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六大体系,努力让全区人民都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住房难”问题。(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组建领导小组,完成组织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31、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牵头领导:丁常云。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组建领导小组,完成组织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六)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办法措施,有效解决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弱、感情上脱离群众、作风上不深入群众、工作上不服务群众和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把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推进措施:
32、加快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区、镇、村、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电子党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三位一体”和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三屏合一”的服务模式,切实变群众跑腿为“干部跑腿、网络跑腿”,打通直接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底前完成首期36个点的建设任务,2015年底前完成剩余的114个点的建设任务)
33、建立稳定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区财政每年为每个村落实3万元、为每个社区落实5万元工作经费,确保村(社区)正常运转;为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每年落实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统筹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落实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落实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经费从2015年起落实,并纳入区财政预算;其他党建工作经费按规定长期落实)
34、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完善“建、管、用”机制。着力抓好新分设社区和无房村(居)民小组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采取新建、购买、租用等方式,切实解决村级组织服务无场所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党员10人以上无房村(居)民小组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整合各部门资源,集合村民小组办公室、党员活动室、老年活动室、村民会议室、图书阅览室、红白理事会和文化小广场“五室一会一广场”功能,每年由区财政投入400万元建设40个村(居)民小组办公活动场所;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整合服务资源,着力打造民意汇集、民情分析、民事调处、民利保障、民乐活动“五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老龄办、区信访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5年底基本实现党员10人以上村(居)民小组活动阵地全覆盖)
35、落实和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推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村(社区)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补贴制度,提高村(社区)干部“工资性”收入,确保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月补贴提高到1560元(基础补贴660元,绩效补贴900元),副书记、副主任月补贴提高到1440元(基础补贴640元,绩效补贴800元);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月补贴提高到2000元(生活补贴1700元,绩效补贴300元),副书记、副主任月补贴提高到1900元(生活补贴1600元,绩效补贴300元);对村(社区)干部实行“三险一补”政策落实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离任补偿;做好从村(社区)书记、主任中定向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及公开选拔镇(街道)党政副职工作,解决村(社区)干部后顾之忧和政治出路问题,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中旬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并按省、市要求执行)
36、健全党内激励关爱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归属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将农村老党员补贴范围扩大到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党员。其中,60至69周岁的每人每月补助20元(每年240元);70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补助30元(每年360元);80至89周岁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每年720元);9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每年1440元),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和区管党费各承担50%。(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中旬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追溯至2014年1月起执行)
37、扎实开展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工作和“红色信贷”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工商、发改、农业(扶贫)、林业、水务、财政等8个部门,“一对一”指导帮助9个试点村(社区)开展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工作,整合有关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村级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入股村党组织领头创办的经济实体,通过确定合理的股权结构,规范经营管理,保障村级组织长期收益权,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村级组织有钱服务、有钱办事。根据各镇(街道)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种养殖大户分布情况,按50万元—250万元的标准,将2000万元信贷资金分配给各镇(街道),由借款人申请、村(社区)党组织初审、镇(街道)党(工)委复审、农村信用社实地调查审查通过按规定发放贷款,重点扶持在当地有发展潜力、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着力解决农村党员群众创业致富无门路、发展产业无资金等难题。(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信用社、区委政策研究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部署工作,12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长期贯彻落实;“红色信贷”8月底以前完成放贷任务)
38、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工作。以区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为主体,本着“就近就地”原则,结合“四群”教育联系点和扶贫挂钩联系点安排,到社区报到,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定点服务、主题服务、定向服务、菜单服务、志愿服务等,充分发挥机关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初完成部署,长期贯彻落实)
39、做好“抓两头、带中间”工作,提高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紧扣省委组织部“1年布局突破、2年全面铺开、3年实现‘三个显著’成效”的目标,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从各领域分类遴选69个基层党组织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对14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由区级党员领导挂钩联系,“一对一”抓好整顿转化。建立“组工干部联系党(工)委”制度,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委员带队,分成7个工作组,挂钩联系到全区33个党(工)委,加强对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召开一次全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比拼、述职交流,提高各党(工)委“比、学、赶、超”意识。(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召开现场推进会,12月底前确定10个左右区级示范点,创建工作长期贯彻落实)
(七)加强作风制度建设,实现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认真总结提炼活动中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用制度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管住干部的行为,规范权力的运行。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制度建设计划方案,待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统一部署后,由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统筹落实。
推进措施:
40、全面落实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和《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结合麒麟实际,研究出台《麒麟区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继续巩固拓展“三深入”、“四联户”、随机调研、民情五会(即:民情恳谈会、民情分析会、民情交办会、民情督办会、民情评议会)等做法,带头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带着政策、带着责任、带着任务、带着感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总结报告联系群众情况、改进作风情况和解决问题情况的具体规定;制定完善领导蹲点联户、部门挂钩联户、干部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四联户”的具体任务;修订完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基层党组织常务书记的选派管理办法,推动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区级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累计不少于3个月、蹲点调研不少于1次,驻村不少于10天,每次驻村走访2-3个村民小组和3-5户群众,驻村入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民情恳谈,了解民情民意,加强党性锻炼,增进群众感情。建立民情事项联动办理制度,将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收集到的民情事项和民意诉求,分类梳理汇总,对需要区级以上解决的,报区委组织部根据事权,逐级上报。深入开展“听民声解民怨帮民困惠民生”活动,把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政治纪律、反对“四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做法形成制度,长期固定下来,坚持下去。(牵头领导:傅学宾。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41、坚持和深化随机调研制度。认真贯彻《云南省干部随机调研制度》,制定和细化落实措施,对随机调研的内容、路线、选点、对象等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干部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和交通不便、平时去得少的地方,少看“前院”和“盆景”,多看“后院”和“死角”,确保随机调研能够真正深入基层、察实情、看实况。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蹲点调研,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牵头领导:罗中山。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常委所在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长期贯彻落实)
42、建立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定期接访群众制度,区级领导每月至少接待群众来访来信1次,面对面听取和解决群众诉求。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区直部门设立意见箱,成立下访工作队,巩固和完善网上信访工作。制定对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其他区级领导和各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群众问政的制度。(牵头领导:丁常云。牵头部门: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初完成部署;12月底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43、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结合基层实际,积极探索破解“四唯”的办法措施,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唯年龄取人、唯GDP取人等现象,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制定的“一个指导意见、五个办法”要求,研究制定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给有真本事、真水平的人提供干事平台。(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部署;2015年上半年前建立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44、健全和完善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有效解决干部“走读”现象。修订完善干部考勤管理、请销假、节假日轮流值班、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保证群众办事找得到人、办得了事;严格执行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和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全面清退违规借调、借用、抽调顶岗人员,规范聘用人员管理,保证基层有人干事;探索建立麒麟区干部义务监督员制度,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促进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科学化;改善镇、村食堂、宿舍等条件,为交流干部提供必要的生活、办公环境;强化干部岗位管理,更加重视和关心基层干部成长,营造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保障干部安心、安身、安业。(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区、镇(街道)交流干部摸底排查,对“走读”现象突出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12月底前,健全完善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长期贯彻落实)
三、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落实“一把手”责任。以上整改措施,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傅学宾同志负总责,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领导要协助配合牵头领导抓好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有落实责任。牵头领导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有关工作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内容,列出整改时限,切实抓好督促落实。
(二)细化具体措施。整改方案报审同意后,及时印发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负责综合统筹,区委活动办负责协调配合,召开一次整改任务交办会,将整改事项一一交办到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任务明确后,牵头领导要及时召集责任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和细化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事项有人认领、有人负责,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完善“台账”管理。制定的44条整改措施,任务分解下去后,每条都要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相关单位、部门要定期向区委常委会报告解决问题进展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清单”要统一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四)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区委督导组和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区委活动办的作用,采取定期调度、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
(五)严格整改问责。以认真较真精神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实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加强正风肃纪力度,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纵容。
(六)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开门抓整改,通过党务公开网、政府门户网、麒麟党建网、《麒麟报道》、手机报等媒体,将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媒体、舆论和社会监督。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决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区委常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将个人整改执行情况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真正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
2014年8月20日
一、整改落实的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常委班子及成员带头做起,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上率下,树立标杆,把专项整治作为狠刹“四风”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祛除病根的治本之策,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评判之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取信于民、惠及群众,以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加快建设“六区、四城、两中心”的强大正能量。
二、整改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着力整改坚决抵制错误言论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
推进措施:
1、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8至12月份,区委举办两期中心组学习活动,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把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廉洁自律作为今后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经常学、长期学,牢固掌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从思想深处自觉遵循更高标准、坚守更严要求,自觉践行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牵头领导:饶丹。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9月底前,完成2014年第三季度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月底前,完成2014年第四季度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今后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期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
2、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适时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对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村(社区)书记和主任、大学生村官等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3天左右。把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与能力素质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党校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 10月底前,完成培训方案的制定;12月底前,举办专题培训班)
3、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要从干部和机制两方面努力的要求,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加强教育。区委常委班子带头,采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方式,每个领导班子至少开展1次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讨论,使每一名班子成员,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坚决杜绝独断专行、家长制、“一言堂”问题。二是完善制度。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充分总结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制度、程序和方式,严格执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规定。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牵头领导:傅学宾。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完成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坚持落实)
4、全面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今年6月省委制定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切实加强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区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区委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区委常委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坚持对新提拔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述廉制度,每年确定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纪委全会上作专项述廉。区委常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党纪法规,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要求,抓好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形成震慑。(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专题报告、讲廉政党课;专项述廉在纪委全会上进行,查办案件长期抓;今年底前,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长期贯彻执行)
(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着力整改思想认识不深刻、监督检查不到位、强化落实不严格等问题。
推进措施:
5、开展一次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十项规定执行情况集中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加强中秋、元旦、春节等时段的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对违规进行职务消费和转移地点、变换方式变相公款吃喝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坚决整治超标接待、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等问题;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制定管理办法,杜绝讲排场、讲规格、讲规模的铺张浪费行为;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张贴公车标识和定点停放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初完成部署;9月底前,完成集中检查和整改,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长期贯彻执行)
6、健全“阳光用权”制度和工作落实制度。一是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和专家咨询4项制度。二是加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以人、财、物管理使用和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的运行为重点,针对制度、岗位和流程中存在的行政风险,制定风险点防范措施,使权力运行透明化、制度化。四是完善督促检查和工作落实制度,建立“机制倒逼、稽查审查”长效机制,实行目标倒逼进度、督查倒逼落实的工作制度,加强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督导。(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三)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着力整改政绩观有偏差、重显绩轻潜绩、发展不协调、考核评比不科学等问题。
推进措施:
7、坚持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规律和要求办事。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妥善处理好发展速度与质量、经济总量与结构、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长远经济效益,杜绝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路边工程”,深刻吸取下海子煤矿“4·07”重大透水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严防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牵头领导:傅学宾。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对全区列入规划的工程项目作一次清理,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进行调整;立行立改,长期贯彻落实)
8、坚定不移地抓好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规划的落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涉及城乡建设规划、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旅游项目开发、城市功能配套及公共服务项目、新农村建设、公路交通等,都要严格按照规划的标准、要求、内容进行实施,坚决纠正擅自调整规划、执行有偏差等问题,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扶贫办、区交通局,区人大法工委、农工委、城建环保委,区政协经济建设委、提案委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执行规划情况自检自查;9月底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长期贯彻落实)
9、着力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围绕“六大支柱”产业,加大跟踪服务、政策倾斜、重点帮扶力度,不断延伸产业链,持续壮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拉动能力。引导企业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企业加快实现管理创新、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用足用活省、市加快园区发展政策,加大空间整合、产业整合和资源整合,强化招商引资,加快“引企入园”步伐,持续壮大越州、麻黄工业园区,加速三宝罗汉山物流园区、麒麟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牵头领导:朱家甫。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越州镇、三宝街道、沿江街道、太和街道,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项目工期抓紧实施)
10、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主动对接珠江源大城市规划,拓展城市新区,扩大城区规模;抢抓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机遇,加快路网结构调整,拉大城市骨架。大力实施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实现联创工作梯度推进,确保2014年创建成国家卫生城,2015年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和全国平安城,2017年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实施第三产业提速计划,加快推进万宇泛亚国际商贸城二期、麒麟综合物流配送中心、滇东粮油物流中心、金麟湾生态休闲运动中心等项目建设。以“四城联创”为抓手,以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为重点,结合“五纵五横”城市干道改造,推进打通断头路工程。以精细手段管理城市。积极探索街道、社区物业属地化管理模式,成立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大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力度,增强市民交通文明法规意识,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等相关单位,涉及到的相关街道。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项目工期抓紧实施)
11、着力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抢抓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机遇,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壮大优势农产品基地,扎实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增产增效。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着力打造靓丽、整洁的美丽乡村。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要素入股,吸引农民参与到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增加农民收益。(牵头领导:朱家甫。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农业局、区执法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项目工期抓紧实施)
12、加快推进生态建设。扎实推进国家级生态区建设,加快推进潇湘江二期治理、寥廓山南坡和城东面山植被绿化工程,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加大城乡垃圾中转站建设力度,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中低产林改造、石漠化治理、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工程,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持续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新增造林面积12.5万亩,净增森林蓄积量42万立方米。加快中心城区、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不断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率。(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执法局、区环保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按照项目工期抓紧实施)
13、建立科学的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综合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和内容。对现有“一票否决”考核项目进行清理,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从2014年起,原则上不再对各镇(街道)和部门实行单项考核,坚决取消与实质性工作无关的考评指标,所有的责任状考核一律纳入综合绩效考评,由区综合绩效办统一审核、统一考核。(牵头领导:罗中山。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完成部署;12月底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四)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根本性变化。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工作纪律,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以作风建设实效取信于民。
推进措施:
14、坚决整治收受红包、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制定出台《麒麟区严禁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借机敛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暂行规定》,对不准收送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不准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开业誌禧、祝寿满月、参军入学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定。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全体常委在区电视台和党务公开网上作出“三严禁”公开承诺,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箱,自觉接受监督。组织全区正科以上干部到曲靖市廉政教育基地和曲靖监狱接受廉政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由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和检察长约谈所有区级领导,并覆盖到科级干部。今后每年开展1次廉政谈话,对有举报、有反映、有苗头的,及时进行约谈;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暂行规定》起草工作,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印发全区,完成区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承诺和警示教育;9月底前,完成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5、坚决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针对文山会海积重难返,领导干部整天忙于开会,陪会现象严重,没有精力抓落实问题,制定完善关于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分类管理制度以及会议经费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针对发文、简报数量过多、层层转发文件,“公文旅行”、“公章往返”的问题,对无纸化办公情况和召开会议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进一步清理乱发文、乱编简报等现象,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篇幅;针对检查考核评比多,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基层忙于做台账、填统计表,疲于应付等问题,全面清理区委、区政府和区级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能合并的坚决合并,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坚决撤销,未经批准的坚决停止。对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牵头领导:李金林。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开展一次专项督查;9月底前完成清理;12月底前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6、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惩处一起,并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开展一次集中整顿,全区上下联抓联查联改,列入经常性工作,长期贯彻落实)
17、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土特产品;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请吃、吃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坚决制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查处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完善公务接待和报销审批等制度;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继续组织明察暗访并通报典型案例,长期贯彻执行)
18、坚决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用楼堂馆所。从严配备公务用车,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格执行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规定,严禁新建、扩建,严禁迁建、购置,严禁以“窗口”、“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完成部署;9月底前集中整治;12月底前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坚持执行)
19、坚决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定期开展专项审计。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自检自查;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贯彻落实)
20、坚决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重点整治政绩观不正确,弄虚作假,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造声势、搞样板、刷墙面,一俊遮百丑;热衷于提脱离现实的口号、定脱离实际的指标,目标一任比一任高;不能一张规划蓝图抓到底,换一个领导换一种思路、调一次规划,今年建、明年拆,今天种树、明天种草,反复开挖、重复建设;盲目铺大摊子、上大项目,不计成本、违反规律、追求速度和规模,等等。(牵头领导:朱家甫。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统计局、有项目审批权的区直部门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进行部署;9月底前,相关单位开展自检自查,组织专项检查;12月底前,完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执行)
21、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牵头领导:丁常云。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进行部署;9月底前,相关单位开展自检自查;12月前,组织专项检查,长期贯彻执行)
22、坚决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肃整治各类培训中心的腐败现象,坚决防止培训中心成为单位或领导干部变相创收、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隐蔽场所,坚决禁止国家公职人员直接或变相参与经营各类培训中心,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借参加各类培训之名收送钱物、违规消费、打牌赌博等行为;对私人会所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整改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对区内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找准本地区“会所中的歪风”表现形式和存在突出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对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收受和持有会所会员卡,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及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初作出全面部署,完成公开承诺;8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存在问题;10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3、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检察院,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初作出全面部署;9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存在问题;10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4、坚决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严肃查处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监察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 2014年9月初作出全面部署;9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存在问题;10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5、坚决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牵头领导:沈学龄。牵头部门: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 2014年8月中旬作出全面部署;9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存在问题;10月底前完成整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6、坚决整治非党报党刊征订泛滥。坚决纠正一些部门利用职权摊派或变相强制征订报刊杂志,增加基层负担,造成浪费现象。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不得将订阅报刊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不得利用职权采取发文件、发通知、下指标等手段摊派发行报刊;不得采取打电话、利用系统工作会议提要求、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等手段变相摊派发行报刊;不得搞“搭车发行”、“人情订阅”、“关系订阅”等其他方式摊派发行报刊;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检查等工作便利,要求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责任领导:饶丹。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时间要求:从2014年全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中予以明确清理,年底考核不再列入;在年初报刊发行征订期间由区纪委严格监督查处,并长期坚持)
27、坚决整治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多。坚决清理有关单位以各种名目设立、不符合规定的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对全区各种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统一规范明确,切实规范区级领导小组、各种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今后凡是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议事协调机构的,党委序列报区委常委会议决定,政府序列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牵头领导:李金林。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中旬完成清理;9月底前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8、坚决整治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区级领导带头对自己分管、联系的部门职责、职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具体流程、具体审批人、办理时限等在党务公开网、麒麟报道、单位服务窗口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追责制度,对不按要求办、拖着不办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吃、拿、卡、要”的追究相关责任。(牵头领导:傅学宾。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善职责、职能清理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公示工作;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长期贯彻落实)
以上专项整治任务,由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牵头,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等部门配合,进一步研究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分解整治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及时组织实施,尽快取得实效。
(五)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和政绩的根本标准,着力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推进措施:
29、夯实社会事业基础。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普及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提升高中教育,做强职业教育,积极鼓励民办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切实破解“养老难”问题。(牵头领导:侯文利。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老龄办等相关职能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组建领导小组,完成组织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30、突出解决民生问题。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最大限度地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扩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区服务、抚恤安置、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六大体系,努力让全区人民都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住房难”问题。(牵头领导:周永江。牵头部门: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组建领导小组,完成组织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31、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牵头领导:丁常云。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9月底前,组建领导小组,完成组织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六)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办法措施,有效解决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弱、感情上脱离群众、作风上不深入群众、工作上不服务群众和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把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推进措施:
32、加快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区、镇、村、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电子党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三位一体”和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三屏合一”的服务模式,切实变群众跑腿为“干部跑腿、网络跑腿”,打通直接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底前完成首期36个点的建设任务,2015年底前完成剩余的114个点的建设任务)
33、建立稳定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区财政每年为每个村落实3万元、为每个社区落实5万元工作经费,确保村(社区)正常运转;为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每年落实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统筹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落实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落实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区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经费从2015年起落实,并纳入区财政预算;其他党建工作经费按规定长期落实)
34、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完善“建、管、用”机制。着力抓好新分设社区和无房村(居)民小组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采取新建、购买、租用等方式,切实解决村级组织服务无场所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党员10人以上无房村(居)民小组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整合各部门资源,集合村民小组办公室、党员活动室、老年活动室、村民会议室、图书阅览室、红白理事会和文化小广场“五室一会一广场”功能,每年由区财政投入400万元建设40个村(居)民小组办公活动场所;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整合服务资源,着力打造民意汇集、民情分析、民事调处、民利保障、民乐活动“五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老龄办、区信访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5年底基本实现党员10人以上村(居)民小组活动阵地全覆盖)
35、落实和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推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村(社区)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补贴制度,提高村(社区)干部“工资性”收入,确保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月补贴提高到1560元(基础补贴660元,绩效补贴900元),副书记、副主任月补贴提高到1440元(基础补贴640元,绩效补贴800元);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月补贴提高到2000元(生活补贴1700元,绩效补贴300元),副书记、副主任月补贴提高到1900元(生活补贴1600元,绩效补贴300元);对村(社区)干部实行“三险一补”政策落实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离任补偿;做好从村(社区)书记、主任中定向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及公开选拔镇(街道)党政副职工作,解决村(社区)干部后顾之忧和政治出路问题,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中旬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并按省、市要求执行)
36、健全党内激励关爱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归属感、荣誉感和使命感。将农村老党员补贴范围扩大到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党员。其中,60至69周岁的每人每月补助20元(每年240元);70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补助30元(每年360元);80至89周岁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每年720元);9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每年1440元),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和区管党费各承担50%。(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中旬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追溯至2014年1月起执行)
37、扎实开展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工作和“红色信贷”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工商、发改、农业(扶贫)、林业、水务、财政等8个部门,“一对一”指导帮助9个试点村(社区)开展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工作,整合有关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村级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入股村党组织领头创办的经济实体,通过确定合理的股权结构,规范经营管理,保障村级组织长期收益权,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村级组织有钱服务、有钱办事。根据各镇(街道)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种养殖大户分布情况,按50万元—250万元的标准,将2000万元信贷资金分配给各镇(街道),由借款人申请、村(社区)党组织初审、镇(街道)党(工)委复审、农村信用社实地调查审查通过按规定发放贷款,重点扶持在当地有发展潜力、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着力解决农村党员群众创业致富无门路、发展产业无资金等难题。(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信用社、区委政策研究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部署工作,12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长期贯彻落实;“红色信贷”8月底以前完成放贷任务)
38、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工作。以区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为主体,本着“就近就地”原则,结合“四群”教育联系点和扶贫挂钩联系点安排,到社区报到,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定点服务、主题服务、定向服务、菜单服务、志愿服务等,充分发挥机关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初完成部署,长期贯彻落实)
39、做好“抓两头、带中间”工作,提高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紧扣省委组织部“1年布局突破、2年全面铺开、3年实现‘三个显著’成效”的目标,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从各领域分类遴选69个基层党组织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对14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由区级党员领导挂钩联系,“一对一”抓好整顿转化。建立“组工干部联系党(工)委”制度,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委员带队,分成7个工作组,挂钩联系到全区33个党(工)委,加强对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召开一次全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比拼、述职交流,提高各党(工)委“比、学、赶、超”意识。(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召开现场推进会,12月底前确定10个左右区级示范点,创建工作长期贯彻落实)
(七)加强作风制度建设,实现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认真总结提炼活动中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用制度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管住干部的行为,规范权力的运行。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制度建设计划方案,待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统一部署后,由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统筹落实。
推进措施:
40、全面落实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和《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结合麒麟实际,研究出台《麒麟区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继续巩固拓展“三深入”、“四联户”、随机调研、民情五会(即:民情恳谈会、民情分析会、民情交办会、民情督办会、民情评议会)等做法,带头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带着政策、带着责任、带着任务、带着感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总结报告联系群众情况、改进作风情况和解决问题情况的具体规定;制定完善领导蹲点联户、部门挂钩联户、干部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四联户”的具体任务;修订完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基层党组织常务书记的选派管理办法,推动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区级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累计不少于3个月、蹲点调研不少于1次,驻村不少于10天,每次驻村走访2-3个村民小组和3-5户群众,驻村入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民情恳谈,了解民情民意,加强党性锻炼,增进群众感情。建立民情事项联动办理制度,将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收集到的民情事项和民意诉求,分类梳理汇总,对需要区级以上解决的,报区委组织部根据事权,逐级上报。深入开展“听民声解民怨帮民困惠民生”活动,把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政治纪律、反对“四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做法形成制度,长期固定下来,坚持下去。(牵头领导:傅学宾。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41、坚持和深化随机调研制度。认真贯彻《云南省干部随机调研制度》,制定和细化落实措施,对随机调研的内容、路线、选点、对象等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干部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和交通不便、平时去得少的地方,少看“前院”和“盆景”,多看“后院”和“死角”,确保随机调研能够真正深入基层、察实情、看实况。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蹲点调研,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牵头领导:罗中山。牵头部门: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常委所在部门。时间要求: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长期贯彻落实)
42、建立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定期接访群众制度,区级领导每月至少接待群众来访来信1次,面对面听取和解决群众诉求。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区直部门设立意见箱,成立下访工作队,巩固和完善网上信访工作。制定对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其他区级领导和各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群众问政的制度。(牵头领导:丁常云。牵头部门: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初完成部署;12月底形成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43、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结合基层实际,积极探索破解“四唯”的办法措施,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唯年龄取人、唯GDP取人等现象,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制定的“一个指导意见、五个办法”要求,研究制定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给有真本事、真水平的人提供干事平台。(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部署;2015年上半年前建立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44、健全和完善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有效解决干部“走读”现象。修订完善干部考勤管理、请销假、节假日轮流值班、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保证群众办事找得到人、办得了事;严格执行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和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全面清退违规借调、借用、抽调顶岗人员,规范聘用人员管理,保证基层有人干事;探索建立麒麟区干部义务监督员制度,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促进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科学化;改善镇、村食堂、宿舍等条件,为交流干部提供必要的生活、办公环境;强化干部岗位管理,更加重视和关心基层干部成长,营造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保障干部安心、安身、安业。(牵头领导:李昆。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前,完成区、镇(街道)交流干部摸底排查,对“走读”现象突出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12月底前,健全完善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长期贯彻落实)
三、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落实“一把手”责任。以上整改措施,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傅学宾同志负总责,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领导要协助配合牵头领导抓好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有落实责任。牵头领导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有关工作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内容,列出整改时限,切实抓好督促落实。
(二)细化具体措施。整改方案报审同意后,及时印发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负责综合统筹,区委活动办负责协调配合,召开一次整改任务交办会,将整改事项一一交办到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任务明确后,牵头领导要及时召集责任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和细化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事项有人认领、有人负责,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完善“台账”管理。制定的44条整改措施,任务分解下去后,每条都要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相关单位、部门要定期向区委常委会报告解决问题进展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清单”要统一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四)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区委督导组和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区委活动办的作用,采取定期调度、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
(五)严格整改问责。以认真较真精神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实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加强正风肃纪力度,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纵容。
(六)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开门抓整改,通过党务公开网、政府门户网、麒麟党建网、《麒麟报道》、手机报等媒体,将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媒体、舆论和社会监督。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决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确保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区委常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将个人整改执行情况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真正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