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案件回访 密切警民关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27 17:24:16 点击率:62
强化案件回访 密切警民关系
——白石江派出所“四三工作法”深入推进“四群”教育工作
麒麟公安分局白石江派出所在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中,深入落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从细节入手,积极推进警务工作创新,狠抓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落实,确保案件办理规范、有迹可查,努力打造“廉洁警务、阳光警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精心组织,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案件回访工作,将其作为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和硬性任务来抓,并将案件回访工作列入工作考核范畴,除重特大等案情复杂的案件外,严格落实48小时回告期限,落实回访要求。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明确案件回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定岗定责落实回访制度。对半月内未破获的案件,做好情况反馈和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同时加大破案力度,力争尽早破获。三是倒查问责到位。将案件回访情况列为所内重点抽查项目,不定期开展案件回访倒查,确保案件回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今年以来,白石江派出所每日坚持案件回访,通过定期不定期回访2080次,回访人员达1800余人,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责任明确,做到“三个必访”。一是对案件的受害人或其家属必访。将案件处理情况通报受害人,了解受害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以及对派出所执法办案工作的建议,有的放矢的完善公安工作。2012年3月20日,派出所在对云南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修理工孔某因操作失误不慎将挖机司机文某打死一案进行案件跟踪回访时,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声称要上门找孔某讨说法。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办案民警多次找到家属做思想工作,安抚情绪。同时积极与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经多方努力,3日内就得到了成功化解。二是对治安案件的违法行为人必访。把对治安案件违法人的回访作为预防治安违法的有效手段,案件查办后,及时对案件违法人进行回访,听取其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有效防止其在犯同样的错误。三是对治安案件调解当事人必访。了解其调解结果是否满意,对公安机关调解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议。截至目前,派出所通过回访,共收集到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2条,制定出台4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派出所工作机制。
创新方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辖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相结合,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通过回访,及时了解最新治安信息,发现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堵塞漏洞,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水平。二是与治安防范工作结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在案件回访中,及时向群众讲解防范知识,同时对案件高发的单位、场所,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有效整改,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2012年1月,在接到停放于丰登社区的大货车燃油多次被盗案件后,派出所及时对受害人开展回告回访工作,在公路沿线、加油站、收费站等张贴醒目的警情提示,提醒广大车主提高警惕,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三是与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相结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实行回访制度以来,派出所结合“四群”教育工作,进一步延伸警务工作触角,开展警情提示8次,260余名群众接受了安全防范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狠抓落实,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台账管理机制。走访人员将回访情况如实进行记录,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依不同情况酌情处理。派出所建立回访工作台帐,详细登记案件当事人的联系方式,询问是否存在报警和申报事项未及时受理的情况,询问今后改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回访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梳理整改。二是定期回访机制。要求主办民警在案件处理后10个工作日内,对有关人员进行回访,将案件回访活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结合窗口和服务行业“四亮四创四评”活动的深入开展,每季度邀请辖区居民代表、回访对象代表对案件回访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意见建议。三是问责追究机制。对案件没有及时侦破、又没有向群众反馈和解释的,将情况通知责任领导督促整改。对回访工作不积极、未落实的发现一次就问责一次,同时,按照相关责任制,对该民警的年终考核予以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