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法院“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圆满结束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5 08:48:12 点击率:33
2012年,麒麟区法院认真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体实践活动和“两增强,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拓宽为民司法渠道,深入开展“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经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责任落实,保障到位,“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基层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增强了司法的公正和透明度,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依法保障了群众的合理诉求。在“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中,麒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34件,15件刑事案件5件当庭宣判,2件执行案件1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行政案件经庭审做工作后原告撤诉,16件民事案件其中14件调解结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庭审活动迅速开展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到位。麒麟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特色鲜明的工作方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积极参与的“一盘棋”工作格局,要求各部门到社区、村委会开2件以上的示范庭,为活动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深入动员,思想保障到位。在中院安排部署后,麒麟区法院及时召开“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动员会,就如何开展“百庭百案”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明确提出转变“坐堂办案”模式深入基层搭建“露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增强司法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活动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保障。
(三)精心组织,机制保障到位。一是建立了奖惩机制。明确要求各业务庭公开庭审案件不少于2件,每少一件,在年终岗位目标考核时扣200份,并取消评选评优资格;每超额完成1件,加200份;公开庭审案件被市中院表彰的,每件加300分,被省高院表彰的,加500分。二是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由办公室在开庭前3日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联系,由区人大、区政协指派人大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三是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的日常工作。四是建立了风险防范机制。对案件事先进行评估,对有可能发生群体性纠纷、网络舆情的案件均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值庭法警,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经过加强领导、动员到位、责任明确,麒麟区法院干警积极行动,率先在全市法院拉开了“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的序幕。2012年3月22日,麒麟区法院首个“百庭百案”公开示范庭在麒麟区珠街乡中所村委会公开开庭,成功审理并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二、注重细节,精心组织,公开庭审活动深入推进
按照“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注重协调,规范有序”的原则,麒麟区法院精心选择案件、认真做好准备、严格规范秩序,确保了公开庭审活动有序开展。
(一)抓重点,精心选择案件。麒麟区法院确定了“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案件主要为:重大复杂案件,影响重大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职务犯罪案件,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或社会关注、有影响的热点案件。对确定纳入“百庭百案”公开庭审的案件,逐级报院领导审批,以确保公开庭审案件的质量及宣传教育意义。活动中,麒麟区法院先后选取了非法占用农用地、建宁街道受贿窝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在校学生故意伤害案等34件社会影响重大、具有法制宣传意义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庭审。
(二)抓协调,做好庭前准备。一是加强和基层村委会、学校、企业和厂矿的联系、沟通,争取基层组织和各有关单位的全力支持配合,妥善选择好开庭地点,准备好法徽、庭牌、桌椅、音响等庭审设备。二是积极与人大、政协汇报和联系,邀请驻地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促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深入了解。同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24人次。三是积极与当地党委和政府协调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扩大阳光司法的参与面与影响力。四是及时向曲靖中院汇报“百庭办案”公开庭审活动进展,做到“一案一计划”、“一案一报告”,每月定期报送统计表,阶段性总结。
(三)抓细节,规范活动秩序。一是思想沟通在前。庭审前,加强和当事人沟通,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部分当事人不愿意当着众多群众对簿公堂的顾虑。二是情况掌握在前。庭前认真阅卷,深入到案发地了解案件情况,提前掌握案件矛盾纠纷的症结焦点,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确保庭审效率,避免因案件事实不清等原因重复开庭。三是规范庭审秩序。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庭审,庭审程序完整、连贯、规范,各阶段连续、紧凑,实现了“让当事人把话说在庭上、把理摆在庭上、把证举在庭上、把焦点争在庭上”的目标,使得每个庭审最终都能达到“查清事实、讲清道理、分清责任”的水平。四是庭后释明到位。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根据案件事实和案情,以案析理、以案释法,对判决依据、判决结果做充分说明,对旁听群众的疑问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使旁听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法院的办案程序,揭开了司法的神秘面纱,达到了法治宣传的目的。
(四)抓评查,提高司法能力。活动中,麒麟区法院将活动开展与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水平结合起来,着力为法官历练司法技能、提升办案能力打造优质平台。每次公开庭审活动,均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新任法官、人民陪审员旁听庭审,统一发放案件评查质量表,组织旁听人员现场评分、提出意见,总结、梳理经验、做法,有效地提高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共发放案件评查质量表600余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50余条;发放问卷调查表1000余份。
(五)抓示范,推动活动开展。按照市中院的要求,麒麟区法院院长、副院长、各庭庭长积极带头参与“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提高了活动的影响力,有力推动了活动开展。在审理某社区干部腐败窝案中,区委组织200余名乡镇领导、村组干部旁听了庭审,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区纪委领导作了警示教育讲话,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效果。区法院所有领导选取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小额速裁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均做到当庭宣判或当庭调解。
(六)抓调解,促进社会和谐。麒麟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当事人宿怨较深、矛盾较大的案件积极邀请基层组织领导、亲属参与调解,力争案结事了。在“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的34件案件中,16件民事案件其中14件调解结案,调解率达87.5%,2件执行案件在乡镇综治办领导的参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1件行政案件经做工作后原告撤诉。
(七)抓保障,服务活动开展。活动中,保障“巡回审判”布标、庭牌、国徽、移动音响设备到位;合理调配车辆,优先保障活动用车;。三是庭审安全保障到位;做好庭审的安保、值庭工作,确保庭审安全和秩序;划拨专门的经费,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对所有案件均全程摄像,做到一案一宣传,对典型案件,请新闻媒体专题宣传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共编发信息35期,制作专题片3期,媒体刊发稿件50余篇次。
三、圆满结束、成效显著,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经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与下,麒麟区法院圆满完成了“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麒麟区法院共开展了34次“百庭百案”公开庭审活动,涉及案件34件,60余名干警参与此项活动300余次,1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20余次,超额完成了实施方案的部署计划。
一是庭审效能得到增强。通过参与开庭、观摩庭审,一线法官中能准确归纳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关键问题,并围绕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陈述事实,逐个问题进行举证、质证,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明显提高;法官能充分考虑不同当事人的文化水平、诉讼能力,庭审用语简明、易懂、准确、规范;司法仪表和言行上保持公正形象,保障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是案件质效得到提高。活动中各部门将观摩示范庭审作为互相学习、相互促进的平台,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努力提高审判人员庭审业务水平,提升了案件审判质量。
三是司法能力得到提升。通过活动的开展,审判人员驾驭庭审、居中裁判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历练,提高了对案件提前进行了解、分析、研究的意识,提高了对庭审情况、争议焦点、突发情况的预判能力。
四是团结协作能力得到增强。活动中,各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了协作能力。
五是法院影响力得到提升。经过多元化公开庭审方式,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基层组织领导、群众、新闻媒体旁听案件审理,增强了庭审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司法更加公正、透明,司法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