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乡“四议两公开”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08 09:16:56 点击率:105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沿江乡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抓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贯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
以“公开”促进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各村(社区)坚持做到“三公开”,即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干部考核评议公开。村(社区)专门成立了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委员会,实施对村务和财务管理的监督。实行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由“两委”向全体村民代表通报一个季度来的村务、财务情况,并把本季度帐目明细张榜公布,村民或党员代表如有疑问,可向村“两委”提出,由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委员会解答。年底,组织召开村(社区)“两委”将村干部考核评议会议,由党员和村民代表村民以无记名的形式填写干部考核评议表和征求意见表,由专人将征求上来的意见进行分类汇总,上报乡党委备案。同时,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工作列入下一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向全体村民公开。“三公开”的做法,既确保了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又监督和促进了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真正做到了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以“公正”推动和谐。不公平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凡涉及村中本村新农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集体经济及公益事业项目的立项、建设及承包;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投入的各种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等事项均要通过党总支会议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的程序决策,并将决策事项和实施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对2010年申报的29个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竞争的方式产生建设主体,从规划所、公路站、农经站等相关单位技术人员中随机抽取评委,组成7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开展评标工作,现场产生中标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避免了很多党群干群之间的误解,营造了和谐的党群和干群关系。
以“务实”推进和谐。乡党委、政府把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创先争优活动的着眼点和切入点。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争先锋,发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等村级各项公益事业。要求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上报乡党委批准后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公开承诺,帮助各村(社区)理清了发展思路,找准了前进方向,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全乡1128名60岁以下、有承诺服务能力的农村党员中按照党员提诺、总支审诺、签名定诺、公开示诺、认真践诺、民主评诺六大步骤推行公开服务承诺,要求每位党员公开承诺为群众办1到2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让广大农村党员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过程中,既激发了工作活力和干事创业的热情,又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