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越州镇 “五诺”推动新一轮公开承诺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27 16:48:50 点击率:58
越州镇党委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以服务科学发展为出发点,以干出实效为落脚点,通过做好提诺、定诺、亮诺、践诺、评诺的“五诺”工作,扎实推动新一轮公开承诺活动。
“调研+座谈”做好“提诺”。为确保新一轮公开承诺活动有效体现民意,服务科学发展,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结合2011年工作目标,围绕中心工作,以“一会一研”的方式,科学合理提出承诺事项。“一会”即召开群众代表会,广泛征求民意,使提出的承诺更能有效地反映民愿。“一研”即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基层的声音,了解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承诺,确保承诺事项能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自开展新一轮的公开承诺以来,全镇共召开群众代表会34场900余人次,听取群众意见280多条。
“审核+签诺”做好“定诺”。为确保承诺的科学性、实用性,镇党委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党支部和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对所提出的承诺事项通过党组织会议审核后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中必须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承诺内容、责任主体、采取措施、完成时限。三是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承诺时严格把关,对承诺是否具体实在、是否切实可行、是否便于考量进行反复审核,经过几次筛选,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新定诺,直至符合要求。截至目前,全镇1800多名党员共提出帮扶事项2200多条。
“宣传+会议”做好“亮诺”。为进一步体现承诺的严肃性,在承诺事项确定后,通过各种方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亮出承诺目标,接受群众监督。一是通过宣传栏,将党支部和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知情面,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将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事项逐一公开亮诺,形成党员之间相互监督。
“回头看+平时查”做好“践诺”。一是对已完成的诺言,采取实地查看、问卷评议等方式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了解承诺事项完成的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党组织和党员践诺发挥最大的效应。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季度点评、定期通报、年底考评等方式,督促践行诺言,并建立目标责任台帐,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承诺及时提醒和督促,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调研+座谈”做好“提诺”。为确保新一轮公开承诺活动有效体现民意,服务科学发展,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结合2011年工作目标,围绕中心工作,以“一会一研”的方式,科学合理提出承诺事项。“一会”即召开群众代表会,广泛征求民意,使提出的承诺更能有效地反映民愿。“一研”即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基层的声音,了解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承诺,确保承诺事项能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自开展新一轮的公开承诺以来,全镇共召开群众代表会34场900余人次,听取群众意见280多条。
“审核+签诺”做好“定诺”。为确保承诺的科学性、实用性,镇党委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党支部和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对所提出的承诺事项通过党组织会议审核后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中必须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承诺内容、责任主体、采取措施、完成时限。三是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承诺时严格把关,对承诺是否具体实在、是否切实可行、是否便于考量进行反复审核,经过几次筛选,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新定诺,直至符合要求。截至目前,全镇1800多名党员共提出帮扶事项2200多条。
“宣传+会议”做好“亮诺”。为进一步体现承诺的严肃性,在承诺事项确定后,通过各种方式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亮出承诺目标,接受群众监督。一是通过宣传栏,将党支部和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公示,扩大群众知情面,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将党支部和党员的承诺事项逐一公开亮诺,形成党员之间相互监督。
“回头看+平时查”做好“践诺”。一是对已完成的诺言,采取实地查看、问卷评议等方式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了解承诺事项完成的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党组织和党员践诺发挥最大的效应。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通过季度点评、定期通报、年底考评等方式,督促践行诺言,并建立目标责任台帐,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承诺及时提醒和督促,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点评+评议”做好“评诺”。为使已履行的诺言更好地服务于民,镇党委大力开展“三评价”活动推进评诺工作。“三评价”活动即党员自评、组织点评和群众测评。党员坚持每月一自评,对照既定的承诺事项及完成事项,自查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撰写个人自检自查报告,并提出整改举措。党组织坚持每季度点评一次,镇党委对基层党组织践诺情况作出评价,党组织负责人对所在支部党员践诺情况作出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坚持在群众中每半年测评一次,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活动监督员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评议大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党员代表对践诺、履诺情况进行汇报,采取发放测评表的形式进行无记名投票,对满意率低于80%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