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民政局“四民”举措抓实城乡救助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17 16:11:47 点击率:110
区民政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紧紧围绕“提高工作效能、创建满意窗口、争做服务先锋”主题,全面落实“四亮四创四评”活动要求,以让救助对象“暖心、放心、省心”为目标,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职能、拓展服务领域,努力在构建城乡救助管理新体系中创先进、争优秀。
完善城市低保惠民生。坚持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作为稳定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作为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抓好落实,把做好城市低保审核发放工作作为 “四亮四创四评”活动开展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的发放原则、受理对象及补助标准,按照补助对象申请、居民小组或低保对象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乡(镇)街道和企业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的程序,经低保科严格审核后及时发放。今年累计受理低保申请9549户20005人,发放保障金3234.69万元,月人均补差181.2元。
健全农村低保顺民意。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及时更新《农村民政救助操作管理细则》,不断加强对农村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按照《农村民政救助操作管理细则》相关要求,明确界定标准并向群众公示,合理评估家庭生活状况,严把救助对象入口关、救助资金发放关、救助工作监督关,确保把每个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特困家庭都纳入农村救助范围。区民政局协同相关部门,按照《麒麟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好特困救助对象年度调整“动态管理”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投入,逐步扩大救助范围,逐年提高救助标准,通过健全农村低保体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低保制度全覆盖。今年来共受理农村低保申请8943户14100人,发放农村低保救助资金1150.39万元。
落实医疗救助合民情。积极落实医疗救助各项惠民政策,努力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和救助效果,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实行“零起付线”救助,解除了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并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度精神分裂症等原救助病种限制,救助起付线由原来的5000元降低到零;提高救助标准,救助标准由试点时农村最高1000元、城市最高3000元统一提高到8000元。扩大救助对象,救助对象由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扩大到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城乡困难居民。目前已累计救助567人,发放救助金173.36万元;发放门诊医疗救助补贴,对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按每人每年120元,集中供养对象按每人每年360元的救助标准发放门诊医疗补贴,目前已累计门诊救助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923人,发放门诊医疗救助补贴14.89万元;扩大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参合参保范围,共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象13008人、发放资助金39.03万元。
推进临时救助暖民心。结合窗口单位“四亮四创四评”活动开展,局党委积极引导全局党员职工开展“有事问民政,服务当标兵”的主题实践活动,把抓好民政救助工作作为学习李林森先进事迹,践行为民服务精神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一事一审、规范操作、公开公正的救助原则,积极推进城乡群众临时性、突发性临时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对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临时救助标准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基础上根据家庭实际经济状况、人口劳动能力等因素确定,每户每次不超过1000元,每户每年临时救助不超过两次,并严格落实“一事一审”申报审核制度。今年来共受理审批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对象919户,开展临时救助2481 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 97.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