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法院“五化”推动审判工作创先争优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27 16:29:09 点击率:47
区法院以开展“为民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围绕“参与主体多元、日常管理规范、审判监督系统”的审判管理思路,采取“五化”举措力促审判工作结案数量稳步上升,案件上诉率、发改率全面下降。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案件3746件,审结案件3222件,结案率达85%以上。
一是审判管理规范化。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及监督机制,促进以院、庭长管理为主的行政化层级管理与审委会管理为主的专业化管理相结合。实行庭长一岗双责制度,全力保证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确保各环节环节紧密衔接、配合协调、监督到位,不出现一起枉法审判案件。
二是审判监督系统化。把案件审判监督系统化建设作为促进审判公开、公正执法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建立内外结合的立体化监督机制、多渠道全方位的动态监督举措,使各个环节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审判工作风险点得到了有效防范。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裁量,减少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力促量刑更加规范、公正;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在本院聘任10位廉政监察员,从社会各界邀请21位特邀监督员,全方位监督干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和办案情况;设立督导组、监察室,对干警的纪律作风、案件审判、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查,有效防止了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利用信息化管理督促法官在审限内审结案件,结合党员公开承诺,每月定期公示党员干警的办案进度情况,并利用公众服务热线、公众开放日活动等措施接受社会各界对办案进度的检查督促。
三是案件审判制度化。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管理实际,研究修订了《审判工作制度汇编》,规范了综合管理类、审判管理类、行政管理类、队伍管理类等四大类共61条制度。制订出台了《审判流程实施细则》、《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案件质量评查细则》、《执行工作监督办法》、《执行案件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风险防范规定》等相关制度细则,全面细化落实案件案件评查通报制度、案件逐案评查审(执)结制度,全面规范案件审判工作制度化管理。截至9月,审监庭共评查案件2298件,对评查出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分析、重点解决,切实提高审判纠错机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活动开展常态化。通过定期开展“示范庭”庭审观摩学习评比活动,从司法礼仪、开庭程序、庭审秩序、合议庭人员配合情况、当事人争议焦点的归纳、是否当庭宣判、庭审记录是否完整等九个方面进行评比,点评示范庭审中的典型经验,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整改,全面提高法官庭审判决水平。结合 “四亮四创四评”活动开展,在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部门亮出干警身份、亮出具体工作职责、亮出司法工作为民服务承诺、亮出诉讼服务工作流程,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安装4台群众评价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确保司法审判窗口服务工作热情、细致,让群众满意。
五是队伍培训精细化。积极为干部职工搭建学习培训平台,不断对干部职工进行“再充电”。通过组织干警到西南政法大学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组织10余位年轻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等方式,保持司法干警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常更新;通过安排干警轮岗到法庭锻炼、开展一对一的“传、帮、带”结对帮扶活动、推行法官助理机制等措施,大力培养年轻干警的实践能力,逐步充实年青审判工作业务骨干,改善办案法官年龄结构,着力解决法官队伍人手紧缺、年龄老化、审判工作任务重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聘请相关业务专家有针对性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审判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司法办案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截止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0余次,培训司法办案人员60余人。
一是审判管理规范化。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及监督机制,促进以院、庭长管理为主的行政化层级管理与审委会管理为主的专业化管理相结合。实行庭长一岗双责制度,全力保证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确保各环节环节紧密衔接、配合协调、监督到位,不出现一起枉法审判案件。
二是审判监督系统化。把案件审判监督系统化建设作为促进审判公开、公正执法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建立内外结合的立体化监督机制、多渠道全方位的动态监督举措,使各个环节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审判工作风险点得到了有效防范。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裁量,减少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力促量刑更加规范、公正;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在本院聘任10位廉政监察员,从社会各界邀请21位特邀监督员,全方位监督干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和办案情况;设立督导组、监察室,对干警的纪律作风、案件审判、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查,有效防止了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利用信息化管理督促法官在审限内审结案件,结合党员公开承诺,每月定期公示党员干警的办案进度情况,并利用公众服务热线、公众开放日活动等措施接受社会各界对办案进度的检查督促。
三是案件审判制度化。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管理实际,研究修订了《审判工作制度汇编》,规范了综合管理类、审判管理类、行政管理类、队伍管理类等四大类共61条制度。制订出台了《审判流程实施细则》、《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案件质量评查细则》、《执行工作监督办法》、《执行案件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风险防范规定》等相关制度细则,全面细化落实案件案件评查通报制度、案件逐案评查审(执)结制度,全面规范案件审判工作制度化管理。截至9月,审监庭共评查案件2298件,对评查出的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分析、重点解决,切实提高审判纠错机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活动开展常态化。通过定期开展“示范庭”庭审观摩学习评比活动,从司法礼仪、开庭程序、庭审秩序、合议庭人员配合情况、当事人争议焦点的归纳、是否当庭宣判、庭审记录是否完整等九个方面进行评比,点评示范庭审中的典型经验,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整改,全面提高法官庭审判决水平。结合 “四亮四创四评”活动开展,在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部门亮出干警身份、亮出具体工作职责、亮出司法工作为民服务承诺、亮出诉讼服务工作流程,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安装4台群众评价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确保司法审判窗口服务工作热情、细致,让群众满意。
五是队伍培训精细化。积极为干部职工搭建学习培训平台,不断对干部职工进行“再充电”。通过组织干警到西南政法大学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组织10余位年轻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等方式,保持司法干警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常更新;通过安排干警轮岗到法庭锻炼、开展一对一的“传、帮、带”结对帮扶活动、推行法官助理机制等措施,大力培养年轻干警的实践能力,逐步充实年青审判工作业务骨干,改善办案法官年龄结构,着力解决法官队伍人手紧缺、年龄老化、审判工作任务重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聘请相关业务专家有针对性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审判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司法办案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截止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0余次,培训司法办案人员6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