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曲办发〔2017〕43号)和《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暨巡查工作的通知》(曲安〔2021〕2号)要求,市第五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暨巡查组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30日对师宗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暨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贯彻及执行情况。(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3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2020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暨巡查排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大检查、执法监察、教育培训、汛期安全、应急救援、事故查处等工作开展情况。(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落实情况。(五)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煤矿、重大项目施工、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安排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巡查期间,为畅通督查检查暨巡查信息渠道,巡查组将受理反映师宗县行政区域内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2.举报邮箱:qjsaqxcd5z@163.com。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