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老干部局主要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14 22:20:40 点击率:143
县委老干部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并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负责全县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
2、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指示精神,提出对贯彻执行离休干部工作的意见;调查研究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情况下,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面临的新任务,对带有全局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主动联系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报县委政府决策参考。
3、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4、根据离休干部的专长和身体条件,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组织他们适当参与一些全县的经济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集体活动,继续为“两个文明”发挥余热,总结表彰老干部在社会地位中的作用。
5、组织、指导离休干部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以达到陶冶情操、延年益寿的目的。指导或安排离休干部的健康疗养,参观工农业生产项目,做好外地离休干部来师宗参观考察和健康休养的接待工作。
6、负责对离休干部的走访、看望及生病住院和重大节日的慰问,了解他们的身体生活和思想情况,及时向县委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反映他们的主要思想和要求。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督促有关单位给予认真落实解决。
7、负责办理“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和全县老干部用车计划,安排车辆更新。
8、负责处理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及解答离休干部政策方面的问题,办理和审批符合异地安置的离休干部的有关手续。
9、负责好全县老干部工作和离休干部的有关情况统计、归档、设卡以及离休干部信息库的巩固完善和发展工作,拟订有关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制度和办法,抓好老干部活动场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10、按照《云南省老干部党支部工作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配合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党组织,抓好全县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认真总结完善。
11、认真抓好全县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协调或指导有关单位处理好离休干部逝世的治丧事宜和善后工作。
13、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能依据: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师宗县委老干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师办通[2002]23号)